第四章

告诫与劝勉:致告解神父与灵性导师  

最高且最有益的职事是告解神父和灵性导师的职分;若未能妥善完成,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要为如此崇高的职事选择一位主保圣人[1],这是一项明智之举,而这位主保圣人应是自己最崇敬的圣人。  

最主要且最可靠的准则是追求内在且持续的退隐,这样他在自己所处灵程的操练,和蒙召职分的履行中、尤其在听告解席位上的一切操练和事务中都能行事妥当;因为当灵魂内在地专注于神,然后再走出去执行这些外在和必要的工作时,便是神在他里面赐光并作工。在引导走内里生命道路的灵魂时,不用给他们教理典籍,而是要温和且谨慎地给予指引;只需将阻碍神诸般影响力的障碍清除即可。

许多灵魂认为所有告解神父都具备内在事务的能力,实则不然。经验表明,将这些内在事务传达给那些不具备相关经验的神父,对灵魂进程是极大的损害。因为尽管神使他们进入了内在的道路,但由于这些神父缺乏经验,无法理解这些内在事务,也无法给予适当的指导。这样一来,神父们反而阻碍了灵魂的默观进程,强迫灵魂去默想,尽管他们无法做到;因此,非但未能助他们进步,反而使他们困惑,毁坏了他们的灵程。因为神想让他们进入默观,而神父因自己不了解别的路径,只知道默想,便强迫他们默想。

若一位告解神父想要结果子,不应主动寻找灵魂来引导;应由那些灵魂自己前来寻求,并非所有人都适合接受引导,尤其是若对方为女性,因为她们往往缺乏充分的预备。不要将自己当成导师,也不要想要显得如此,这样就做得很好了。告解神父应尽量少使用“女儿”一词,因为这非常危险,神是嫉妒的神,而这一称呼过于充满柔情。告解神父在告解席外应接受的事务要尽量少,因为神不希望他成为事务的中介;若可能,他只应在告解椅上被人看见。一生中,一次都不应担任某人的教父,或遗嘱执行人之类的职务,因为这会为灵魂带来许多扰乱,而这些干扰有悖于如此崇高职事的完全。

告解神父或灵性导师绝不应拜访他的灵性女儿,即使她生病也不例外,除非她病重并亲自请他前来。

如果告解神父在内外皆能专注于神,即使他自己未察觉,他的话语也会像燃烧的炭火,使灵魂燃起火焰。

在告解席上,他的责备通常应柔和甘甜,而在讲坛上则要严厉而坚决;在讲坛上他应如狮子般威猛,而在告解席上则要如羔羊般温柔。哦,温柔的责备对悔罪者多么有力!在告解席上,他们的心已经有所触动;但在讲坛上,由于他们的盲目和刚硬,必要时则需施以震慑。然而,对于那些心存不诚而执意要求赦罪的人,必须予以严厉的规劝和责备。

当一切为灵魂利益而可能做的事都完成时,不应去追求其果效;因为魔鬼会巧妙地让成果看似出于人自己,而非出于神,并用自满和虚荣来攻击人,这些都是死己的首要敌人;告解神父应始终致力于帮助灵魂走上死己,或者说属灵死亡的道路。尽管他常看到灵魂未获益处,甚至那些已得造就的灵魂也失去灵性,他不应因此心烦意乱,而是像守护天使一样安稳持守内在的平安;并在心中重新振作,感受自己的真诚,因为有时神容许这种情况发生,其目的之一便是要使他谦卑。

告解神父应避免自己,以及劝导他所引导的灵魂,避开一切外在表现,因为这是主所厌恶的。虽然他不应命令灵魂去领圣体,也不应为了试验或制欲而剥夺他们的圣餐,因为有无数其他方法可以试炼和制欲,而不至于造成如此大的损害,但他也不应对那些真渴慕的灵魂吝啬,因为耶稣基督不喜被限制。

经验告诉我们,履行过于严苛的苦修是很困难的;最好是选择一些有益且适度的方式。若灵性导师对某位属灵女儿表现出特别的情感,而这种情感会对其他女性造成极大困扰:此时需保持私密性和谨慎,不应与任何人有特别的交谈;因为魔鬼喜欢与灵魂导师起纷争,用那些话语搅扰其他人。

纯粹奥秘的灵魂应持续且专注于内在的操练,隐秘地消灭自爱。当鼓励他们忍受内在的克己制欲,主借此洁净、破碎并成全他们。

渴望启示通常是走内里生命道路之人的极大障碍,尤其是对女性而言;她们甚至会把普通的梦称为异象。对此类障碍需表现出厌恶。尽管在灵性导师的各种吩咐中,对女性而言,保持沉默是困难的,但导师必须促使她们做到;因为主启示给灵性导师的事物,不应成为他人评判的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