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可怕的黑夜,是心靈的牢獄

一、前面所述使我瞭解,這黑夜的愛火一方面煉淨靈魂,另一方面漸漸照亮心靈。我們也從這裏看見,有如在來世有一種煉淨心靈的黑暗的物質的火,在現世也有一種屬靈的黑暗的愛火,磨練靈魂使他煉淨。兩者的分別,在陰間焚燒的是審判之火,而在世上煉淨光照的就是愛。大衛向神禱告說:「神阿!求祢為我造一個清潔的心。」(詩五十一10)所求的無非是那種心靈的純潔,無非就是神聖的恩典和愛。因此,主耶穌稱清心──心地純潔──的人為有福,那是因為他們滿存著愛,也只有愛的人真才有福。

二、我們說靈魂被神的智慧的愛照明而得純潔,原因是奧秘的智慧與愛是同時賦予,被灌注的是愛本身。耶利米指證說:「祂從高天使火進入我的骨頭,剋制了我。」(哀一13)大衛說神的智慧猶如經火煉成的純銀(詩十一7),那是說智慧由愛火陶煉而成。因為黑暗的瞻仰同時把愛與智慧灌注於靈魂。每一靈魂的愚昧,按照他接受的程度和需要,受到愛的照明和煉淨。正如智慧者陳述他的經歷說:「他照亮了我的愚昧。」

三、從這兒可以下一結論,神以同一智慧之光照亮煉淨靈魂,有如祂教訓了天使的愚昧。智慧來自神,由至高的天使遞傳下來,最後才遞傳予人,啟示光照他們的愚昧。(註:這說詞是古代學人的臆測,我們不必泥古不化。)因此聖經上很正確地說:天使們一切作為和靈感,是神的作為,同時也是天使們自己的作為。神似乎把祂的旨意傳給天使,天使們互相通報,有如日光透過一系列的窗戶,光雖透過所有的窗戶,但是按每一玻璃的透光程度,以及距離光源的遠近,透照光的強弱也有所不同。

四、由此可以推知,天使愈接近神,越受照明也越純潔,受到的光照也越完全;其次,離神愈遠的天使,受到的光照也越薄弱。至於人,他處於受瞻仰之光照明的最低一級上,那麼,他所受的光照也有神的安排。由於人的缺失與極限,而顯得艱苦。神聖之光光照天使,同時也使之飽嘗甘甜,因為天使是純靈,他們原是準備接受如此恩惠的。至於人,他虛弱無能,當神聖之光照他時,便把他投入黑夜裏,讓他飽受苦楚憂傷,有如太陽光刺痛有病的眼睛,光照他時,使他飽嘗憂苦卻也充滿愛情。這樣的煉淨要持續到神聖之愛之火把心靈煉淨到純潔無瑕,才能像天使一樣嘗到與神聖之愛合一的甘甜。關於這點,我們靠主的恩典,將在後面討論。在此,我們只論到靈魂在憂愁和痛苦中接受瞻仰和愛時應有的知識。

五、提起這愛的焚燒和憂愁和痛苦,我們該說靈魂並不常常感受;在煉淨剛開始時,神聖之愛之火的作用,似乎只在於預備心靈,而不是將心靈焚燒,是使他乾燥,隨著時間漸漸燒熱了心靈,靈魂因而經常感受到愛火的熱情和狂焰。這時,靈性即因黑夜而顯得更純潔,有時也會發生與神奧秘相交的現象;神聖之愛點燃意志時,也用光刺傷和照明悟性的天然能力,賦予某種豐滿,由天上屬神的知識,使意志受其激動而愛情滋生;靈魂雖一無所事,神聖之愛卻燃起了強烈火燄,以致靈魂更深看見,看見自己變成一團熱火。這就是大衛說的:「我的心在我裏面發熱;我默想的時候,火就燒起,我便用舌頭說話。」(詩三十九3)

六、愛使悟性和意志合一。所點燃的火,對靈魂而言是一個豐富和甘甜的資源。這是心靈的相通,也是靈魂所企求的愛中合一的開始;為這緣故,這樣高超地在愛中認識神,是在忍受了許多辛勞,完成煉淨以後才能達到的。不過,為達到一般靈魂的普通完全,如此完全的煉淨並非必要。

七、從前面闡述中,可知意志被動地接受神的恩惠時,意志可能受愛火而火熱,但悟性並不明徹,或是悟性明白,而意志卻不喜愛。因為瞻仰的黑夜是由神聖之光與神聖之愛組合而成,正如既光照也點燃的火一樣。愛的光有時直接擊傷意志,使它產生愛情,卻讓悟性停留在黑暗中而不受絲毫照明。有時,愛的神聖之光徹照悟性,使它獲有知識,讓意志留在乾枯之中。火的本性正是如此,它可以不發光而傳熱,也可以發光而不傳熱。這是神的作為,祂按著祂的心願施與恩惠。

第十一章 開始闡述第二詩節的涵意:嚴厲的考驗結出熱愛神的果子    第十三章 瞻仰的黑夜培育心靈產生奇妙果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