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17: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于营内营外,
17:4 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从民中剪除。
17:5 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

神既然声明祂不喜悦这些祭牲和燔祭,为何又要这么严格地要求所有宰杀的牛羊都要献给祂为供物呢?原因是,这些祭牲本身的确没有价值,但它们借用了耶稣基督将来牺牲的价值;它们的价值不在于自己,而是在于它们所预表的那位。神要求这个仪式是为了教导后世,他们有责任把从耶稣基督领受的,藉着耶稣基督献给神,也教导以色列人明白他们所处情形有对应的某种居功自利。因为我们不要以为神会从会幕门口祭牲大量流血而得荣耀,不是的,这些血的价值仅在于它预表了那位无瑕疵的羔羊将要在天父面前为救赎神的子民而流血。

17:6 祭司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把脂油焚烧,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
17:7 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这要作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当神希望得到祭牲脂油焚烧而献的祭时,这表明神希望人里面最好的事物被祂爱的圣火焚烧,献给祂为馨香的火祭。正是这神圣的火吞噬人对美物的居功自傲。

这里又说:他们不可再献祭给鬼魔。献祭给鬼魔就是献祭给自爱。所有并非出于纯爱,单为了神得荣耀而做的工作,以及依靠指望神以外人事物的工作,都是献祭给自爱。如何理解神的意思:那些献祭给鬼魔,或者说自爱的人,是行了邪淫呢?这和诗篇73:27的意思一样:“凡离弃你行邪淫的,你都灭绝了。”神是创造人类的那位,是人类的救主,也是他们的配偶:离开神,为要爱神以外,或与神无关的某个人事物,就是不贞,行了邪淫。这就是为什么凡事都要先献给神,随后再照神的旨意分配给邻舍。

17: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禁止吃血是为了让我们明白,千万不要停留在任何属肉体的,属感官的,或可感知的事物上;而是要让地继续占有这些本属于它,本适合它的东西,好让脱离世俗、纯洁的灵能亲近神,与神联合,神乃是人受造的本源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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