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開始闡述第二詩節的涵意:嚴厲的考驗結出熱愛神的果子

一、這行詩句描繪神聖之愛火有如火焚燒木柴一樣地燃燒靈魂;它在靈魂裏點燃起痛苦不堪的瞻仰之夜。這愛火的感官部分有點像火對木柴。不過,就別方面而言,也不盡相同,有如靈魂與肉身或靈性部分和感官部分不同一樣。神聖之愛火是在心靈中焚燒,受黑夜的憂傷壓抑著,靈魂感覺自己受了神聖之愛的銳利創傷;他有著神親臨的想像和感受,卻無法瞭解任何個別的事,因為,一如我們說過的,悟性被困在黑暗中。

二、靈魂知道自己的心靈深陷於愛中,因為這心靈的焚燒產生了狂熱之愛。由於這種愛是「貫注的」,它的影響是被動而主動的,因此它在心靈上產生的是強烈的狂熱之愛。這愛已具有某種程度的與主合一之情形,也分享了某些神的特質──當然和靈魂相適應──而非完全呈現靈魂自己的特質,靈魂只是予以同意而已。至於那愛的熱度、強度、氣質和狂熱──或靈魂在詩句中所稱的火燄──完全出自那引著靈魂與祂更深一步合一的神的神聖之愛。靈魂越克制馴服食慾,不讓它享受神和世上一切快樂,愛的創傷也越深,與神合一的能力和準備也越完全。

三、在黑暗的煉淨過程中奇妙地完成的,就是這點。因為神給靈魂剝奪了一切興趣,使他專心一意朝向神,對以往所愛的不能再有所嚮往。神使他脫離一切,專心於對神的追求,是堅固靈魂,使那藉著煉淨,已給予靈魂的與主相契之心情更為堅強;這要求靈魂全心全力的愛,不可把情愛分散在其他對象上,大衛願意接受這個堅強的愛情,對神說:「我的力量阿!我必仰望你。」(詩五十九9)那就是說:我不願讓我的能力,欲求和意願在你以外從事任何或追求其他滿足。

四、從前面所講述的,我們可以約略知道:神怎樣使靈魂集中一切的力量與渴慕,增強心靈對神的熱愛;祂願人一切的力量都融化於愛中,實現十誡中的第一條,而刻意呼召的人,參予這神聖之愛的誡命:「你要全心、全靈、全力愛你的神。」

五、當靈魂的一切官能和力量都集中於這熱愛,整個靈魂已被愛情擊傷時,就是當一切官能已被強烈愛情灼燒,卻尚未達到佔有、未達到享受,而仍在黑暗和不穩中時,他的動心和意向究竟是怎樣?這是我要追問的。不容懷疑,心靈的飢渴有增無減。有如大衛描繪的飢餓如狂吠的狗:他們繞著城池團團轉,若不得飽食,便狂吠不已(詩五十九15-16)。神聖之愛的火已乾燥了心靈,焚燒著的官能渴求暢飲,靈魂千方百計向神表示他的渴願與熱情。大衛說:「神阿!……我渴想祢,我的心切慕祢。」(詩六十三1)就指此情境。另一譯文譯為:「我的靈魂渴慕祢,我的靈魂為祢死去。」也即詩句所謂的:「心腸點燃著愛火。」

六、靈魂在思想、行為和一切遭遇中,確實千方百計的在愛慕神,他的熱切盼望時時處處都受到折磨,終不得安寧;他心裏憂傷,受愛情焚燒而受傷;正如約伯說的:有如奴工切望蔭涼,傭工期待工資;同樣,我也只有承受失意的歲月,接受為我註定的苦痛長夜。我臥下時說:直到天亮?我起身時又說:黑夜就過去呢?我盡是反來覆去,直到天亮(伯七2-4另譯)。心靈被擠在窄縫中,不知何處可自容;心願超乎天地,卻充滿黑暗的苦悶,如同約伯所說的,那是一種毫無安慰的憂苦,毫無光明或屬靈幫助的創痛。受愛火灼燒的靈魂最苦的緣由有二:首先是疑懼,其次是焚燒他的神聖之愛,不斷奇妙地以新的創傷刺激他、追逼著他。以賽亞說得很好:「我裏面的靈切切尋求祢。」(賽二十六9)這是從黑夜而來的第一種痛苦。

七、但是約伯接著說:「我的靈,從清晨便尋找著你。」這是指第二種痛苦──愛的熱望和焦慮折磨心靈。不過,在這些愛的黑夜造成的苦楚中,靈魂意識到有一個愛他者同在,有一股力量陪伴著他、支持著他。因此,當那使他憂苦的黑暗停止時,通常他便感受孤寂,軟弱無力,理由是當他受黑暗的愛火點燃時,靈魂的毅力跟著被提高;愛火停止焚燒靈魂,黑暗和愛的熱能也隨著消失。

第十章 用比擬說明煉淨過程    第十二章 可怕的黑夜,是心靈的牢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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