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我的良人下入自己園中,到香花畦,在園內牧放群羊,採百合花。
有福之人!久久尋覓後,她終於有了良人的消息!曾幾何時,她宣告說要緊緊拉住祂,不讓祂走,後來卻發現這樣做反而使祂走得比任何時候都更遠!唉,她說,我是愚昧魯莽的,我沒想過自己本不該想要去留住祂的;祂自己才有特權照著自己看為好的,或留或走,我只該以祂的心意為我的心意,對祂的來去自如感到滿意。我承認,以往自己的愛是自私的愛,雖然過去我並不知道這一點。過去,我注重因愛祂、看見祂和擁有祂而得的快樂,過於注重祂的美意。唉!要是我能再見祂一面,就再也不這樣做了,我願意讓祂來去自由,這樣就不會再失去祂了。
然而,我知道祂下入自己園中。我良人住在我裡面最深處,我並不指望自己在這裡面有份兒,惟有祂獨自尊榮地住在那兒,裡面發出極甜美的香氣[1]。這就是神的居所,一切美德的源頭和座位。祂來到那裡,品嘗只屬於祂的食物,因為那裡沒有什麼是屬於我或為著我的。祂用祂賜生命的熱度栽種、培植了那園子,並使園中植物結出累累果實,現在祂來到園中享受這一切。那麼,就讓祂採祂的百合花吧!讓所有純潔都為著祂!讓祂享受其中所有快樂和益處!
[1] 譯注:“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並且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出40:34-35)
6:2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屬我,祂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
當她完全擺脫了居功和偷竊神榮耀的心時,就完全預備好了,可以被接入新郎的婚床,並馬上嘗到祂用口親吻的聖潔歡樂,這是她從起初就渴望得著的,如今終於藉著所賜給她的本質聯合而嘗到了。她不禁要表達這極大的歡樂,就說,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屬我!哦,何等奇妙!真是難以言表,我只能說,我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給了我良人,也毫無攔阻、沒有限制地擁有了祂!
哦,天使也要羨慕!你終於找到了你至愛的良人,雖然你不再有勇氣說出“再也不讓祂走”的話,你卻比以往更穩固地擁有了祂。事實上,你再也不會失去祂!有誰不會為此與你同喜樂呢?—-你如此全然地屬於良人,無何能以阻礙你消失在祂裡面,因為你已完全被祂愛的熱度所融化,你已預備好川流不息地湧入祂這終點裡面[2]。啊!這無可比擬的新婦說,我全然屬祂,祂也完全屬我!因我重新經歷了祂的美善,祂以一種無法言喻的全新方式把自己賜給我;祂用最溫柔的愛撫補償了我以往所受的痛楚;祂在我純潔的百合花中牧羊,這純潔就在於完全脫離了居功自傲,竊取神榮耀的心態;一個完全脫離己的人就是貞潔的童女,在祂眼中遠比肉身上的純潔更寶貴。
[2] 『正如新郎把祂的愛和祂的魂放在新婦的心中,新婦也把她的魂傾倒進她良人的心中。這就好比一座山坡上的雪堆,受了溫暖日光的照射,就脫離自己,失去原先的形狀,融化並順著山坡流淌下來,新婦的魂也是這樣,既聽見良人呼喚她的聲音,就脫離自己和天性的捆拘,融化並奔向祂,跟隨祂而去。
然而,魂融化進入良人的聖潔過程到底是如何完成的呢?新郎賜給蒙愛的人極度的愉悅感,在人裡面產生了一種屬靈的虛弱,於是人不再有能力住在自己裡面,於是就像熔化的香膏一樣,失去了原先的粘稠和堅硬,奔流到所愛的對象裡面。這並非一蹴而就的突進動作,也並非緊貼緊抱,強力要聯合的動作,而是像液體一樣平靜輕柔地流動,流進所愛慕的神裡面。也好比雲被南風吹動,漸漸變得厚重,融化成雨,不再能自持,就降落於地,並在地上流淌,與大地融合為一。人也是如此,以往雖愛神,卻仍住在自己裡面,現在出來,永遠脫離自己,進入這條神聖有福的河流,不僅與良人聯合,而且是完全與祂調和,成為一。』—-聖方濟各沙雷氏 《論愛主真諦》第六卷 第12章
6:3我的愛侶啊,你是美麗的,你甘甜秀美如耶路撒冷,可畏如列陣的軍隊。(另譯)
新郎因看見祂的新婦完全脫離了己,被愛融化,預備好了完婚,可以進入與祂自己永久的聯合,就欣賞愛慕她的美麗。祂告訴她,她裡面有一種像神那樣的魅力和甘甜。祂又說,你秀美如耶路撒冷,因為你已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而把自己完全奉獻給我,於是現在你以我的一切為美衣裝飾,並與我一同承受產業。你已完全適合作我的居所,正如我渴望作你的居所;你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裡面。
對我來說,你如此富有魅力和甘甜;對魔鬼和罪來說,你可畏如列陣的軍隊。你不用出擊,敵人就被嚇跑,因為他們像畏懼我一樣地畏懼你,因你藉著失去自己在我裡面,已與神成為一靈(林前6:17)。
可憐的人哪!你們終其一生激烈戰鬥,多受創傷,卻只取得零星勝利!若是你們願意真誠地把自己交托給神,棄絕給神,你們就會比一支列隊擺陣的大軍還要威武可畏!
6:4求你掉轉眼目不看我,因你的眼目使我逃離。你的頭髮如同山羊群臥在基列山旁。(另譯)
我們無法想象神愛的精妙,和祂對那些要成為祂新婦的人所要求的極度純潔;一個階段裡的完全,在另一個階段裡卻會被視為瑕疵。在此之前,新郎為新婦從不曾轉眼不看祂而大大喜樂;而如今,祂希望她不要看祂,因她的眼目使祂逃跑。一旦人開始流入她的神裡面,恰似河流歸向本源時,她必須完全沈入並消失在祂裡面。於是,她必要喪失對神知覺上的看見,以及對她和神之間所有區別的看見[3]。她與神之間既沒有間隔,也沒有區別,而是完全地融合在了一起。到了這個地步的受造物,在注視神時不可能看不見自己,也不可能感受不到祂愛的運行。現在,所有這些都必須被隱藏,躲過她的視線,好讓她的眼像撒拉弗一樣被遮蔽,在今生絕不能再看見。也就是說,不讓她看自己或發現自己,因為那樣做她會陷入不忠。當然,這並不妨礙神讓她發現或明白祂想要她知道的事。除了心以外,沒有不揭露的,因為愛無止境,人無論怎麼愛神,都不會愛得太過。
[3] 譯注:她不再能像以前那樣感覺到神,也不再能看見自己和神的區別。
『我們看得見那些與我們不同的,卻看不見在我們裡面的。』—-蓋恩夫人《申辯》第二卷 133頁
譯注:人與神聯合之後,仍存在一些本質的區別,這點將在下文7:11節的註解66中詳述。另外,根據Wayne Grudem “Systematic Theology”的第十一章 “Incommunicable Attributes of God–神的不可傳達屬性”以及殷保羅《慕迪神學手冊》第182頁:神有一些屬性可以在較大程度上傳達給人,例如祂的智慧、恩慈、聖潔、公平、憐憫、真理等;而有些屬性只在有限程度上傳達給人,例如祂的獨立、不變、永恆、無所不在、統一(unity)。因此,神與人聯合後,仍存在一些屬性上的區別。
當我說“區別”二字時,並不是指神自己裡面的一些神聖屬性之間的區別。從起初受吸引全心愛神以後,她裡面就藉著一種泛泛的、模糊的信,而有了單純的眼目,不見別的,只看見神。但這時她區分不了神的各樣屬性或完美品質。雖然她常提起她良人的偉大和至高無上的素質,但這些認識是按需賜給她,用於口傳或筆述,僅僅是為著贏得靈魂來跟隨主,而不是為著她自己裡面需要對這些不同素質有認識。我上一段中所說的“區別”指的是神和人之間的區別。到了這個地步,新婦已經不能,也不該再作這樣的區分了,神就是她,她就是神,因為藉著完婚,她已被合併到神裡面,消失在祂裡面了,再也沒有能力找到她,或把她區分開。真正的完婚使新婦與神如此親密地聯合在一起,她再也不能區分或看見她自己。正是這種融合使到達這個崇高地步的受造物的行動改變了:信徒被融化合併到神裡面,與神聯合之後,神就成了信徒言行的源頭,這是完全神聖的源頭,神藉著信徒說話並行動,信徒成為神的彰顯。
而丈夫與妻子肉身的結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不過是這裡所說的神人聯合的小影,正如保羅所說,神和人成為一靈(林前6:17)。許多人都很想知道神聖婚姻到底何時才發生,這不難確認。正如前面說過的,當信徒把自己完全交給神,神也把自己完全給了信徒,定意要與她聯合時,神和人有了魂之機關的聯合,這時神和人達成了婚約,是訂婚的階段;可是,要達到完婚—-神聖聯合,還要跋涉多麼遠的路途,經受多少磨難啊!當信徒的魂生命死去,毫無知覺地躺在新郎的懷抱時,兩者就結婚了,因為這時新郎看到信徒已經預備好了,就接她進入聯合。然而,直等到信徒被融化、滅絕,脫離己到一個地步,以至於毫無保留地流進神裡面時,才實現和神的完婚。於是,這個受造物和造物主之間完成了令人稱羨的融合,兩者合而為一,雖然兩者大小極其不相稱,好似一滴水和海洋那樣。這滴水融入了海洋,雖然它已經被海水同化,並因而適合和大海合而為一,可它永遠還只是一小滴水。
如果說有些聖徒和作者認為神聖婚姻所處的靈程比這裡描述的更低一些的話,我只好說,這是因為他們誤把訂婚和結婚當作完婚了。坦率地講,他們沒弄清這些階段的分別,同樣,裡面道路的幾個最初階段常被誤認為是神聖聯合本身。每個蒙召已與基督訂婚的信徒都會把自己當成新婦,這很自然,因為這首雅歌里新郎就是這麼稱呼她的。惟有經歷和神聖啓示會讓每個人分辨出其中的差別。
新郎又一次把新婦的心思—-她的頭髮—-比作臥在基列山旁的山羊群。祂沒有說是站在山旁的山羊群,因為達到這地步的信徒的心思是如此清澈倒空,這些心思意念只出現少時,等神用這些心思產生出祂想要的結果之後,就沒有必要存在,而立刻消失了。
6:5你的牙齒如一群母羊,洗淨上來,個個都有雙生,沒有一隻是不生育的。(另譯)
新郎又對新婦重復了祂之前宣告的話,讓她知道她從前預嘗的,現在已完全成了實際。她的牙齒是她魂的各個機關,如今變得如此單純清潔,是完全洗淨了的。母羊群呢,不再是如上次所說的那樣剪過毛的,而是個個都有雙生,表示她能極好地運用魂的各個機關,精力充沛,沒有混亂。比如,現在她的記憶力能照著聖靈,只想起當前情形所需要的應時信息,恰到好處,而沒有混亂無序的想像。沒有不生育的,是指魂的各個機關都被賦予了加倍的生產力,能完成自己以前不可能完成的工作,而且做得更好[4]。
[4] 譯注:我們從蓋恩夫人《馨香的沒藥》第24章的記載可以略知與神聯合後的魂運作的一些特點:
『我寫聖經注釋時,特別有感動要讀聖經。我每讀一段,都不得不抄一遍。抄寫的時候,就看見裡面的亮光,同時就把它寫下來。我這樣讀經、記錄,速度極快。下筆前我常常不知道要寫什麼,寫完之後也不記得寫了些什麼,更不明白如何用它來幫助人的靈魂。可是當我與人們交通時,主就賜我正適合他們需要的話語,我就不假思索地傳達給他們。主讓我繼續不斷地詮釋聖經的神聖內涵。我除了聖經之外,並無任何其它書可參考。當我寫舊約聖經注釋的時候,我就不自覺地使用新約經文來幫助我,這些都是在我得亮光時主一並賜下的。同樣,我寫新約注釋時,主也給我舊約的段落來解經。我幾乎只有在晚上才能找到時間寫作,所以就熬夜,每晚只睡一兩個小時。主賜我極度的純潔,使我何時寫、何時停,都完全聽命於祂。祂屢試,我屢應。當我白天想寫時,總有事情打岔,文章往往就停在句子的一半處。等到再拿起筆寫時,主就給我下文來完成。要是我中途停下來思想,主就懲罰我,讓我無話可寫。有時我沒有完全集中注意力在聖靈身上,以為自己稍後回來接著寫,定無問題,卻沒有體察聖靈當時很急迫或正要賜下亮光。有了這個情況,就可以很容易地看出,為什麼我所寫的注釋,有的地方又清楚又協調,有的地方就又乾枯又無味,也正顯出神的靈和人的靈的不同之處……
我寫稿子很快,手幾乎趕不上裡面聖靈的啓示。我一夜所寫的,別人五天還抄不了。白天我幾乎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因為有數不清的人擁擠著來見我。我在接待來人之外,還能在一天半的時間里,寫了一本《雅歌注釋》。
我所寫的《士師記》注釋,已失去了一大部分。為了要完成這本書,我就重寫一次來補上已失去的。寫好之後,那些失去的卻又找到了。將前後所寫的註解一一比較之下,發現它們竟完全相同。這件事就使那些有知識和學問的人驚嘆不已。』
6:6你的兩太陽在帕子內如同一塊石榴。
石榴皮是石榴最次要的部分,皮裡面卻包著美物;新婦也是如此,與裡面藏著的內容相比,其外表似乎沒有多大價值[5]。裡面充滿了最純潔的美德和最豐厚的恩典,卻隱藏在極為普通的外表之下。因為神樂意把那些祂為自己預定的人隱藏起來。世人不配認識他們,然而天使們卻稱贊尊重他們,即使他們有著世上最卑微粗陋的外形。那些僅憑外表判斷的人會以為他們是非常平凡的人,然而他們卻是神心頭的喜悅。
[5] 『但是,你那些真正棄絕自己,完全死己的信徒卻沒有多少可被人提說的。無人看見或認識他們,他們的住處是隱藏的,無人知道他們午間休息時的歡愉。他們是這樣的不為人知,卻常常被人逼迫,甚至被那些最好最聖潔的人逼迫。他們在逼迫中喜樂,並且大大喜樂,因為逼迫顯明瞭他們裡面那親愛救主的生命。因著主耶穌對人的愛,祂也被祂自己的孩子們逼迫,祂似乎成了全人類的公敵。現在門徒有機會能像他的主人一樣受逼迫,豈不是大大的榮幸嗎?
聖潔的人試圖尋找達到這樣棄絕程度的聖徒,卻無法識別出他們來,這是由於靈程不同的緣故。於是發生了這種情況,他們按著自己的判斷,時常逼迫並蠻橫地誹謗這樣的聖徒是閒懶的無名小卒,活得毫無價值。而神的這些默默無聞的朋友們,就這樣經常滴下最上好的沒藥汁。』—- John of St. Sampson, “Contemplations”,16
這些聖徒並非用奇跡轟動世界之人,也非擁有超特恩賜,這些事在他們看來不過是小事。神為了自己而隱藏他們,而且對他們如此嫉妒[6],所以就不讓他們暴露在世人視線中,而是把他們用祂的印蓋了,封藏了起來,就如祂宣稱祂的新婦是印封的泉源(雅歌4:12直譯),主自己就是那印。可祂為何要把新婦印封起來呢?因為愛如死之堅強,嫉妒如陰間之殘忍(雅歌8:6)。這句話把神的心意表露無遺。愛如死一樣,把一切都從新婦奪去,把她藏在一個活墳墓的隱秘處休息。神的嫉妒如陰間之殘忍,因為它不擇手段地要完全佔有新婦。
[6] 『主啊,你的確是嫉妒的神!(出34:14另譯)主為什麼嫉妒?有一個原因——毫無保留地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的人太少,少到一個地步,主不容許別人與祂相爭。祂不喜悅心懷二意的信徒,祂愛那些將自己全然獻給他的人,祂看這些人如同自己特有的產業。在他們身上,祂能既通行所有權柄,又絲毫不會侵犯他們的自由意志,因為這些人為他捨棄自己,是真誠的捨棄、全心的捨棄、完全自發的捨棄。然而,祂的愛與嫉妒卻是成正比的。神為他們有一種嫉妒的心,祂不能忍受他們裡面有絲毫的瑕疵。他們是祂的精選的樣本,鎖在祂的密室里,是祂所寶愛的。還有一件希奇的事:祂不願意讓這個不懂得鑒賞的世界以好奇的眼光注視他們。這是一班最隱藏的人。』—-蓋恩夫人《申辯》第三卷 第57頁
或許我要提醒一句,新婦不會被完全隱藏起來,因為她是周圍人的幫助者。不過我要說,正是幫助人這件事最令她蒙羞。神利用這件事,讓她因著必要經歷的矛盾而更被藐視。的確,那些適合從她得著恩典之交通的人,感受到了這恩典的果效;但除此之外,她是個極其隱藏的人。神通常會許可她外在的粗陋卑微令那些她所幫助的人厭棄她,因此等神完成了藉著新婦要在他們裡面作的工之後,他們就離開她,與她劃清界限。
在這件事上,新郎使新婦遭受了同樣的待遇—-祂為天父所得著的人豈不都厭棄祂,因祂跌倒了嗎?(可14:27)讓我們花一點時間來默想基督的一生。祂的外在豈不是比眾人更平凡嗎?基督說過,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14:12)所以從外面的事來說,有人作的事比基督所作的更大。我們現在要說的是一些活著就是基督的信徒,人們從他們身上看不出多少驚人非凡的大屬靈人的特徵,他們的聖潔僅僅在於他們裡面基督的生命。但是,我們若從他們身上尋找,必能發現他們身上極其明顯地帶著主耶穌的印記。然而,耶穌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1:23)。這些單純質樸的信徒常常被那些相當注重外在形式,而不注重福音單純性的人厭棄,這些人只看石榴皮,卻不往石榴皮裡面看。
你們這些被誤導的人啊,要記得這裡把新婦比作石榴,儘管石榴的外表是卑劣可鄙的,裡面卻包含著極其佳美的果實,既悅人眼目又美味可口。當新郎把新婦領進祂的內室時,就開始把這種極美的愛的次序組織到她的心裡,現在完工了,石榴已完全成熟了。
6:7有六十王后,八十妃嬪,並有無數的童女。
新郎說,有些蒙揀選的人好比王后;有些等次稍遜,雖然無份於君王特權,但也是特別蒙愛的;還有無數人屬於祂,普普通通地跟隨祂,心中剛剛開始渴望著與祂聯合;而祂的新婦在蒙愛的程度上超過眾人。神啊!你已把你的佳偶高舉到何等幸福的境地!有些人因著他們璀璨的美德而高昇到眾人以上,好像王后一般;還有些人從你得著愛撫;而你的新婦比所有其他人加在一起還要受你重視。
6:8我的鴿子,我的完全人,只有這一個,是她母親獨生的,是生養她者所寶愛的。眾女子見了就稱她有福;王后妃嬪見了也贊美她。
每個時代,神都特別揀選一些人,藉著完全喪失魂生命,得以和神完婚。正如這裡的新婦,她像鴿子一樣單純,而且是獨一的,因為罕有人像她;也因為她在神裡面死而復活,與她生命的源頭完全聯合為一。她是完全人,擁有了神的完全。由於她脫離了己,擺脫了自己剛硬、狹隘和有限的天性,所以從她徹底脫離自己的那時刻起,她進入了神的純潔。除去了所有利己和居功之心後,她的裡面就成為完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無論新郎怎樣誇贊新婦,祂從沒有稱她是完全的、獨一的,直到她已完全進入與祂神聖的聯合,因為這些素質只在神裡面才能找到,當她在祂裡面得以完全,且恆久穩固時,她也就有份於這些素質。
她是她母親獨生的,因為她失去了所有出自天然的性情,她是智慧(耶穌)所寶愛的,耶穌重生了她,為要叫她消失在祂的懷抱里。
神通常許可這樣的聖徒被一些走裡面道路的屬靈人所認識,神賜給這些屬靈人辨識力,使他們能認出“新婦”來,他們既看見了就歡喜,並贊賞新婦的完全,稱她(們)是有福的。王后,就是指那些深受眾人敬重的信徒。王后以及那些在靈命等次上稍遜的信徒都起來大大稱贊新婦,因為他們感受到了新婦所交通給他們的恩典之果效。
雖然這與前面所說“新婦們是最隱藏的一班人”似乎有點矛盾,然而事實上,並不矛盾。讀了這裡所說的,我們就理解了耶穌的使徒情形[7],當耶穌進耶路撒冷時,人們把祂當作君王和救主來迎接,可是過了不久,祂就被當作重罪犯處死[8]。新郎既受如此待遇,新婦將如何呢?
[7] 译注:你们应当思想我们所信认的使徒和大祭司,耶稣 (来3:1直译)
[8] 『在這種來自人的贊揚聲中,我們的主使我知道一件事,就是在聖靈的純潔里獻上自己、幫助人的人,必須面對最嚴酷的逼迫。有一句話深深地印到我裡面,就是:“要服事我們的鄰捨的,就得在斷頭台上作犧牲。”那些說過“奉主名來的應當贊美”的人,很快就要說“除掉他,釘他十字架!”我有一位朋友來告訴我,眾人都很稱贊我。我說:“你會聽見那些今天祝福我的人,不久就要咒詛我。”主讓我明白,要我在凡事上像他。如果主和父母在一起,呆在家裡,不出去作工,他也不至於釘十字架;如果主要他的僕人去釘十字架,他會用他們的鄰捨去釘他們。凡有使徒經歷的人,必定有極端的苦難。我並不是指那些自以為是使徒的人,即沒有神的呼召、沒有使徒恩典的人,乃是指那些絕對順服神的人為著神的緣故,全心願意為神吃任何的苦而不願苟且減輕苦難的人。』—-蓋恩夫人《馨香的沒藥》第23章
6:9那如晨光發現,美麗如月亮,皎潔如日頭,威武如列陣軍隊的是誰呢?(另譯)
新郎同伴組成的合唱團齊來稱贊祂新婦的美麗。那如晨光發現的是誰呢?我們要明白,新婦雖然已經與神聯合,卻仍是在這神聖生命中逐步提高,日臻完美的,直到她到達永恆的居所。她在神裡面不知不覺地高昇,如旭日東升,直至正午—-天國的榮耀。而這永恆的一天在今生就有了起頭。她美麗如月亮,因為她所有的美麗都是從太陽而得。她皎潔如日頭,因為她與基督聯合,有份於祂的榮耀,和祂一同藏在神裡面。而對於魔鬼、罪、世界和自愛,她又是威武可畏的,就像列隊擺陣,準備作戰的軍隊一樣。
6:10我下入核桃園,要看谷中的各樣果實,要看葡萄發旺沒有,石榴發芽沒有。(另譯)
新婦尚未在神裡面得足夠的堅立,因此她還做不到完全不看自己。看自己是一種不忠,不過她僅僅是出於軟弱,才極偶然這樣做。新郎許可新婦有這種輕微的過犯,好讓我們知道,在一些最深的屬靈階段,信徒的“看自己”會造成多大的傷害。她用世上最似是而非的漂亮藉口,一時又回到己里,要看她死己所結的果實,要看葡萄開花沒有,自己是否在長進,自己的善工是否結果子。這樣做看起來豈不是很自然,很正確而合理嗎?
6:11不知不覺,我的魂因尊長的車而使我受攪擾。(另譯)
她說,我沒想過要這樣做,我不是故意要做錯事,或故意惹我良人生氣。可是,我一這樣做(看自己),我的心就因我尊長的車而受攪擾;也就是說,我數不清的思緒在頭腦中翻滾,好比許多災難性的戰車一樣,要不是良人的手扶持了我,恐怕就要使我傾覆了。
6:13回來,回來,書拉密女!你回來,你回來,使我們得觀看你!
新婦迅速而真誠地從她無意而為之的輕微過犯中回轉[9],因此,她的同伴甚至沒有感覺到她曾經偏離過。他們只驚奇地發現,她還沒有對他們講完新郎的美麗可愛之處,就從他們眼前消失了,因為她被立刻接到羔羊的婚宴去了。於是,她被高舉在自己和其它受造物以上,因此其他人就完全看不見她了,就懇求她回來,好讓他們得見她在榮耀和喜樂里,正如他們曾見過她的悲哀一樣。他們喊著,回來,回來,書拉密女!平安之殿,回來做我們的榜樣,用訓詞教導我們,好讓我們知道達到你那樣蒙福境地所必經的路;回來做我們的導師,我們的扶持和我們的安慰;回來,或許你能帶我們和你同去。
[9] 『無論信徒達到了如何屬靈的地步,如果轉離神了,都需要再轉向神。』—-蓋恩夫人《申辯》第一卷 第1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