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怎樣對你自己作出評定

* 不要信任你對自己的判斷。通常我們缺少恩典或理解力來看問題。我們裏面微小的亮光,也常因疏忽而很快地失去。我們所意識到的屬靈異象也比較貧乏。我們常作了錯事,而又加以原諒,使事情變為更糟,有時我們被情感衝動,無法約束自己,我們卻把它看為「義怒」。我們注意到別人身上的缺點,卻對自己身上遠比別人更壞的事,置之不理。我們斤斤計較,別人怎樣觸犯我們,卻很少考慮到別人因著我們所受的傷痛。如果我們老老實實地檢查自己(看自己有甚麼毛病),就不至於嚴厲地判斷別人。
* 如果你是個真實的基督徒,你先尋找自己的過錯,你就必對別人的短處保持緘默。如果你專注於你個人與神的關係,你就不會幹預別人的生活。
當你不注意到自己時,你是在哪裏呢?你到了各地方,考查過每一個人,如果你竟忽略了你自己,這有甚麼益處呢?
你若切望心中平安,志向統一,那你就必須把一切事物遠丟在背後。如果你看重物質的東西,你就必悲痛的失敗。
* 除了神和祂所喜悅的事以外,不要讓甚麼事物對你算為重要的、看為高的、可喜愛的、可悅納的。要看世人來安慰是枉費心力的。一個愛神的人,除了神以外,任何東西無從得著滿足。只有神是永遠的、無限的、無所不在的。只有祂是靈魂的安慰,使心中有喜樂。

第五章 從天然來的東西    第七章 無虧良心的喜樂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