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靈魂在此處境中遭受的考驗和痛苦

一、還有一件折磨心靈,使他陷於深沉苦悶的事,當感官和情愛被這黑夜籠罩時,心靈無法像以往般高舉心靈朝向神,也不能向祂祈禱(哀三44),他彷彿感覺有一層烏雲夾在神與他之間,有如耶利米所感祈禱無法通達於神:「祂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祂使我的路彎曲。」(哀三9)真的,這不是心靈與神相交的時候,不如三緘其口,等候時機看看有何希望,忍受這煉淨的考驗。神正在心靈裏工作,因此心靈無計可施,他不能祈禱或是無法專心參與讀經,更不能從事世俗事物。此外,有時他出神得甚麼都不記得,久了以後將不知自己做了甚麼,或想了甚麼,也不知正在做甚麼或將做甚麼,雖然奮勉,還是無法專心於他所做的事。

二、在此境況的心靈,不僅理智受蒙蔽,意志也變為不堅定,同時也喪失了記憶與知識,這一切都被掃除了,實現了大衛所描述的:「我這樣愚昧無知,在你面前如畜類一般。」(詩七十三22)這無知指的是:沉浸在瞻仰中的心靈,由於心裏收斂而造成的虛脫和健忘。因為,為使靈魂的一切官能與神聖之愛合一,那些官能首先必須全被瞻仰的黯淡之光籠罩,接著,心靈必須放下對受造之物的一切情愛和知識。按照瞻仰的強度,這個煉淨工夫持續之長短,各有不同。為這緣故,徹照靈魂的光越純潔,它也越使心靈感到黑暗,越剝奪個別事物的情愛,和本性與屬靈的知識。同樣,照射心靈的光若不純淨,則黑暗也比較輕微,在心靈上發生的剝奪作用也較微弱。幾乎使人難於相信,超越的神光越純淨明徹,在心靈上越產生黑暗作用;神光越少,產生的黑暗作用也越弱。如果我們記得哲學家告訴我們的話,便能了然;超天然事物,自己越明顯,我們對它的理解力也必然更顯得黑暗費解。

三、為使我們清楚理解,我們在此用普通光線的照射來比喻。一道光線從窗戶照射進來,空氣越純潔越少纖塵,看起來也越不明顯。相反的,空氣中微粒細塵越多,眼睛越看得清楚。這現象指出光線本身不是我們能看見的,看見的只是被它照明的東西,我們只看見光線周圍由於反映作用所呈示的東西;沒有這種反射,人便看不見甚麼;因此,如果那道光線,從東端窗戶進入,經過屋子,從西端的窗戶過去,如果碰不到空氣中會反射的細粒,屋裏就不會比先前顯得更光亮,也不會有光呈現。相反的,如果人仔細看,太陽光經過的地方反而更陰暗,因為它反使別的東西原有的光彩遜色,而光線本身因沒有碰到可以反映它的東西,便不被覺察。這正像瞻仰的屬神之光在心靈上所發生的情況一樣。

四、瞻仰的神之光透照心靈時,它超越本性的能力,使靈魂進入黑暗中,它剝奪那從理智之光而來的一切天然的知識和感情,它不僅使靈魂進入黑暗,還剝奪官能的本然或超自然的能力。讓靈魂停留在無有與黑暗中,接受煉淨與神聖之光的透照。靈魂毫不懷疑地以為自己真在黑暗中。這便是我們方才說過的,太陽的光線如果純潔而沒有任何可以反映光的東西,我們便看不見光。當透照靈魂的神聖之光,碰到一件會反映它的東西──即人的心靈──便有一點使人足以略微明白的靈修的完全之程度,或遇到該判斷真偽時,心靈立即會看出,也比進入黑暗前更清楚明白這情況。同樣,他享有的神聖之光也幫助他認出自己的短處。

五、這就如我們所說的光線,我們不明白它通過窗戶,雖然它自己是看不見的,但是如果伸入一隻手或托出任何一件東西,我們立刻看見手或那東西,同時也認出有太陽光。這神聖之光極純淨,它具有一個普遍性:不受任何本性或屬靈個別事物的牽連和限制,使靈魂的官能超越一切知識,使心靈極度冷靜,深入地瞭解本性和屬靈的任何事物。這就是使徒保羅說的:「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二10)聖靈便是透過這種深奧,而又簡明的智慧。智慧篇說:「它純潔智慧透視萬有。」(智十六24)那就是說:它不限制於任何個別的知識和情愛對象,心靈一旦煉淨了一切個別知識和情愛,便具有這個特點:他對個別事物不感興趣,也不想認識,他住在無有黑暗中,能透視一切,奇妙地印證了保羅所說的話:「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林後六10)這便是靈裏貧窮者的恩典。

第七章 續談前題:意志、情感受到的其他憂苦    第九章 心靈的黑夜照亮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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