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描述了灵魂与神合一的含义,并通过比喻加以说明[1]。
从以上所述内容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我们所说的灵魂与神合一的意义;因此,我们接下来所谈的内容将会更加清晰。然而,此处我无意详细讨论这种合一的各种划分及其各个部分。如果现在开始解释悟性的合一是什么、意志的合一是什么,以及记忆的合一是什么,或者这些官能的合一中哪些是短暂的,哪些是永久的,再进一步讨论全部官能合一的短暂性与永久性,这样的讨论将难以收尾。
所有这些内容,我们将在论述中逐步展开——首先讲述一种合一,然后再谈论另一种。但此时,详细描述这些内容并不合适,因为这些主题将在后续的章节中得到更为适当的解释,并且会以一种生动的比喻来补充当前的说明。届时,所有的内容将被充分考虑和解释,我们也能对它们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更全面的判断。
在这里,我仅讨论根据灵魂实体及其官能,在与神的奥秘习惯联合上所实现的永久性和完全的合一;至于行为上的合一,我们将在之后借助神的恩典进一步解释。在今生,灵魂的官能无法达到与神永久性的合一,仅能达到短暂的合一。
为了理解我们正在讨论的这种合一,我们必须知道,神实质性地居住并临在于每一个灵魂中,即使是在世上罪魁的灵魂中也是如此。这种类型的合一是神与所有受造物之间所始终维持的联合,因为神通过这种合一维持受造物的存在:若失去了这种合一,受造物将立刻湮灭,不复存在。因此,当我们谈到灵魂与神的合一时,我们并不是指这种持续发生的实质性合一,而是指灵魂与神之间的合一与转化。这种合一并非持续发生,而是仅当灵魂与神之间通过爱产生相似性时才会发生。因此,我们称之为“相似的合一”,而前一种合一被称为“实质性”或“本质性”的合一。
前者是自然的,而后者是超自然的。后者发生在灵魂的意志与神的意志完全一致时,也就是说,灵魂的意志中不再有任何与神的意志相抵触的东西。由此,当灵魂完全摆脱一切与神的旨意相悖的事物,并与神的意志完全一致时,灵魂便通过爱在神里被转化。
这段内容意在说明,灵魂必须摆脱的不仅仅是行为上的与神抵触之处,还包括习惯上的抵触之处。因此,不仅要停止一切自愿的瑕疵行为,还要彻底消除任何此类瑕疵的习惯。由于任何受造物及其行为或能力都无法与神相称,也无法达到神的境界,因此灵魂必须脱去受造的一切事物及灵魂自身的行为与能力——也就是说,灵魂的悟性、感知和情感都要被放下。当所有与神不相似、不相符的事物被驱除之后,灵魂便能承受神的样式;如此,灵魂中将不再残留任何不符合神旨意的东西,她便会在神中被转化。
因此,尽管正如我们所说,神始终内驻于灵魂中,通过祂的临在赋予灵魂天然生命并维持其存在,然而,祂并非总是将超自然的生命传递给灵魂。这种超自然的生命只有通过爱与恩典才能传递,而并非所有灵魂都具备这种爱与恩典;而那些具备爱和恩典的灵魂,其程度也不尽相同。有些灵魂达到了更高的爱之程度,而有些则较低。因此,神将祂自己最多地交通给那些在爱上进步最多的灵魂,即那些在意志上最接近神的意志的灵魂。而达到完全意志一致与相似的灵魂,则会在超自然层面上完全地与神合一并在神中被转化。
因此,正如已经解释的那样,一个灵魂若因习惯与情感,越是深深裹挟于受造物和自身的能力之中,她便越缺乏与神合一的准备,因为她未能给神完全的机会将其超自然地转化。因此,灵魂需要做的仅仅是摆脱这些天然的差异与对立,使得那位通过自然秩序以自然方式把自己交通传输给她的神,能够通过恩典以超自然的方式把自己交通传输给她。
圣约翰想要解释的正是这一点,当他说道:“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仿佛他在说:神只赐予那些“从神生的”人成为神儿女的权柄——也就是说,得以在神内被转化的权柄。不是从血气生的——即不是出于自然的构造和气质;也不是从情欲生的——即不是出于天然能力和才干的自由意志;更不是从人意生的——包括所有依靠悟性进行判断和理解的方式。神并未赐予这些人成为祂儿女的权柄,而是赐予那些“从神生的”人——即那些藉着恩典重生,并首先向一切属旧人的事物死去,从而超越自身进入超自然境界的人,这些人从神那里领受了这种重生和收纳[2],而这一切超越了人类一切所能想象的。
正如圣约翰在另一处所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这意味着:若有人未在圣灵中重生,他便无法看见神的国——这个完美的境界。而在今生,灵魂在圣灵中重生的意思是:灵魂达到与神极为相似的纯洁状态,其本身不含任何瑕疵和不完全之处,以至于通过参与合一,能够在灵魂里面完成纯粹的转化,尽管这种转化并非本质性的。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方面的内容,让我们做一个比喻。一束阳光射向一扇窗户。如果窗户上有污渍或雾气,阳光的光芒就无法完全照亮它并将其完全转化为自己的光芒,像它在窗户完全干净和纯洁时那样。相反,它只能根据窗户上污渍和雾气的程度较少地照亮它;而如果窗户越干净,这束光就会越多地照亮它。这并不是因为阳光本身的缘故,而是因为窗户的状态。以至于如果窗户完全纯洁干净,那么阳光将会以这样的方式照亮和转化它,以至于它看起来本身就像是一束阳光,并散发出与阳光相同的光芒。
尽管实际上窗户的本质与阳光的本质不同,无论它与阳光多么相似,我们仍然可以说这扇窗户是一束阳光,或者是通过参与而成的光。而灵魂就像这扇窗户,永远被神的本质之光照耀(或者更准确地说,里面永远住着神的本质之光)。
通过让神在灵魂中运行,灵魂摆脱了受造物的一切污渍和迷雾,并通过这种摆脱实现了与神意志的完全合一。因为爱意味着灵魂为了神的缘故,努力将自己从一切非神的事物中分离和剥离。于是,灵魂立刻被神照亮,并在神里被转化。神将祂的超自然本质传达给灵魂,使灵魂看起来如同神本身,并拥有神所拥有的一切。这种合一发生在神赐予灵魂这一超自然恩典时,即灵魂的一切通过参与性的转化,与神的一切合而为一;灵魂看起来更像是神而非一个灵魂,确实通过参与成为神。尽管如此,灵魂的自然本质,即便被如此转化,依然与神的本质有着如从前一样的区别,就如同窗户的本质与光线的本质不同,尽管光线赋予了窗户光明。
这就更加清楚地表明,为了预备自己进入这种合一,灵魂并不需要理解、感知、感受或想象任何关于神或其他事物的东西,而是需要具备纯洁和爱——也就是说,为了神的缘故而完全顺服,并脱离对万物的依恋。而且,如果没有完全的纯洁,就不可能有完全的转化;灵魂所获得的启迪、光照和与神合一的程度,将随着其纯洁程度的高低而变化;然而,若灵魂不能完全而彻底地光明纯净,她便无法达至完全的状态。
以下的比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点。一幅画作若是完美的,必定拥有许多令人惊叹且精妙的美丽,以及细腻而微妙的光影效果。其中有些美丽是如此精致和微妙,以至于因为其卓越与深奥,难以被完全感知。视力较弱或不够敏锐的人,在这幅画中所能看到的美丽与精致会较少;而视力稍微敏锐一些的人,则能够捕捉到更多的美丽与完美。如果另一个人的视力更加敏锐,他便能发现更多的完美之处;最终,那些拥有最清晰且最纯净感官的人,将能看到这幅画作中最多的美丽与完美。因为这幅画的美是如此丰富,无论一个人达到何种程度,总会有更高的境界等待被探索与追求。
同样地,我们可以用这种方式来描述灵魂在神的光照或转化中的状态。虽然确实有灵魂能够依据其大小不一的容量,达到与神的合一,但并非所有灵魂都能达到相同的深度,因为这完全取决于主所愿意赐予每个灵魂的恩典。在天堂中,灵魂以类似的方式见到神:有些灵魂看得更多,有些看得更少;然而,所有灵魂都能见到祂,并且都感到满足,因为他们的容量已经完全得到了充盈。
因此,尽管在尘世间我们发现某些灵魂在完全的境界中享有相同的平安与安宁,每一个都感到满足,但其中有些灵魂的灵程可能比其他灵魂高出许多。然而,所有灵魂都会感到同样的满足,因为每一个灵魂的容量都得到了充盈。然而,那些没有达到与其容量相称的纯洁程度的灵魂,永远无法获得真正的平安与满足,因为她们未能实现感官和官能的离欲和倒空,这是与神单纯联合的必要条件。
[1] 译注:正如作者上文所解释的,这是一个插入性的章节,其目的是帮助读者理解接下来的内容,即关于灵魂三种官能的主动净化。因为要有效地运用达到目标的手段,首先必须清楚地知道目标是什么。十架约翰首先排除了神秘学家们所谈到的有关与神合一的众多分类,仅探讨与灵魂最相关的那一类,即通过我们自身努力并结合恩典的常时助力而获得的主动合一。这种合一最适合在本书中描述,因为本书集中讲述了灵魂在净化感官和官能方面的强烈活动,而这种净化是灵魂在神中获得爱的转化——这一目标,也是世界约翰所有著作的最终目的和终极目标——所必需的手段。
为了避免任何粗略而错误的泛神论解释,我们需要指出(引述《神秘精髓》作者的说法,第五篇,第一章,第2段),十架约翰所指的合一是“两个事物之间的一种连接和结合,虽然合一却仍然不同;如同圣托马斯所教导的(《神学大全》第三部分,第二问题,第一条),每个事物保有自己的本性,否则就不是合一,而是同一”。因此,灵魂与神的合一,是灵魂与神、神与灵魂之间的一种连接和结合;因为其中一方若不与另一方合一,另一方也不能与其合一。这样,灵魂依然是灵魂,神依然是神。但是,当两个事物合一时,具有更强能力、美德和活动性的那一方会将其属性传递给另一方。同样,由于神的力量、美德和活动性远远超过灵魂,祂将祂的属性传递给灵魂,使其“如同神化”,并以某种方式“神圣化”,这种程度取决于两者合一的深浅程度。
这种理念是基督教神秘主义的基本观念,也是十架约翰的核心思想。如果所有的评论者都理解这一点,他们中的一些人便不会荒谬地将他与诺斯替主义者、光照派甚至东方追求涅槃的修行者相提并论。实际上,这位教会圣人和教会博士将天主教神学的原则应用于灵魂与神的合一,并以凝练而有力的方式呈现,同时严格遵循心理学的真理,正如其他西班牙神秘主义者通常所做的那样。这也是他最卓越的成就之一。
在本章中,他讨论的不是本质的合一(与本书主题无关),而是在假设灵魂因成圣恩典而获得的合一基础上(这恩典在灵魂的本质中运作,并是注入性美德如信德、望德、爱德以及圣神七恩的来源),讲述一种主动的、实际的合一。这种合一是我们可以且应该追求的,以至于我们的意志与神的意志一致,厌恶神所厌恶的事物。尽管这不是唯一的合一,但它是与灵魂最为相关的;一旦达成这种合一,神会很快赐予灵魂其他所有神秘的恩赐。参见大德兰的《内城》,第五章,第三节(C.W.S.T.J.,第二卷,第259-260页)。
[2] 译注:法兰基《神永远的心意》研读指南第二十三篇:在东方土地上,名门望族之家的惯例是这样的:父亲会把他的男婴,交托给值得信赖、受过良好教育、有资格的家仆来训练和监护。导师的责任是教导孩子懂得他父亲行事为人之道、父亲的目标、以及父亲的精神。最后当孩子到了14岁或16岁的时候就会按着习俗,为着他的成年举行一个正式的仪式;到了父亲所定的日子,也就是孩子长久期盼的那一天,他被正式地引见给家人和朋友,这个仪式称为“收纳为儿子”,意味着一个成年的儿子已在这个家中得着完全的权利。
1)圣灵的职事:正如律法这个训蒙的师傅为以色列所作的,这位收纳我们作儿子的圣灵是我们内住的教师,也要通过使我们顺服祂的管制而带我们进入完全的儿子名分,实现父神的心意。2)圣经上“收纳为儿子”的含义:收纳为儿子不是指从一个家庭取走孩子,使孩子变成另一个家庭的成员;而是指收纳我们作儿子的圣灵使重生的信徒(teknon)成长、受教育、受管教以致于成熟,成为完全长成的儿子(huiothesia)。从神生的孩子有神的生命和天性,但被神教育的儿子具备父神的性格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