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加拉太第五章

走外在道路的人11自以为正直,感觉自己做的事能自证公义。然而走内里生命道路的人看自己里面没有正直公义,因为他们知道是耶稣基督把祂的正直公义交通传输给他们里面。所以,他们意识到自己没有为这正直公义做出任何贡献。他们看见一切都在神里面,都属于神。他们深知受割礼不受割礼只会引起争论。只有信心才是必不可少的。这信心住在里面,作用于里面和外面,是藉着爱和完全的仁爱来运行的。

这句经文意义重大。神呼召我们做属灵的人13,拥有自由。里面的灵是平安、喜乐和自由。然而,住在圣灵的自由里,不像许多人那样陷入肉体的自由,非常重要,影响重大。许多人抛下圣灵,活在肉体的行为模式中。他们渐渐深信,自己的自由在于感官和肉体的活动。

相反,自由是在我们弃绝自己给神的意志时出现的。人不为居功自利保留任何东西,甚至小到可能让居功自利出现的东西。居功自利不适合我们,因为我们被神引向自由。神给了我们一个不同的去处,“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这自由将是神爱子的自由,靠着神爱子的运行,不是属肉体的自由,也不是靠着肉体的运行。而且,保罗提到这自由,说使女的孩子必须被赶出去。他们有天然的运行,进入属肉体的自由。但当使女的孩子被赶出去,就没什么可惧怕的了。与此相对,我们有圣灵的自由。

凡想要自由,不活在肉体辖制之下的人,必须凭圣灵而活。多数人都被自己错乱的欲求和肉体情欲毁坏了。逃离这些情欲的方法就是成为属灵的人,即内在的人。保罗写道,不要满足肉体的愿望。相反,我们凭圣灵而活,成为内在和属灵的人。我们若贬抑内里,就会活在肉体的罪中。保罗说,一个属肉体的人若说自己内里或属灵,那就是在说谎。真正的内里是平安、纯洁,以及圣灵的所有其余果子。

当我们被居功自利之灵引导,我们就成了肉体和灵之间奇特双重争战的一部分。这争战有时剧烈,总是有破坏性。圣灵有愿望,肉体也有愿望。这导致圣灵和肉体之间针锋相对。使女的孩子必须被赶出去。到了时候,他们会被圣灵赶逐,到时我们就会失去奴仆的心,进入自由。那时,我们就不再受制于律法和这争战。律法是为着肉体,不是为着圣灵。圣灵不是律法。我们凭着圣灵敬拜和爱神。

这么紧要的事可不能弄错。保罗给了我们区分“肉体的自由”和“圣灵的自由”的真标记。肉体的自由产生保罗列举的这些肉体的行为;这些肉体的行为是坏果子,绝不是属灵的果子。

耶稣基督的灵产生走内里生命道路的人。这里有真自由。当看见这些好果子时,保罗让我们确知这些果子是来自圣灵。但如果这些是走内里生命道路之人显出的真果效,为何还有人谴责他们,仿佛他们有罪?为何有这些美好果子的人被定罪,仿佛是有邪灵一样?这极大的不公发生在那些服事神的人身上。是圣灵的果子还是肉体的果子:果子若是出于圣灵,这人就是属灵的。果子若是出于肉体,我们就知道这人是照着属肉体的感觉行事。有些人定罪那些有圣灵果子的人,从这些果子中找不到良善。相反,他们从这些结果子的树上找到恶意。可是,这些书长出如此佳美的果实,他们怎么能以为并判定这些树是邪恶的呢?这岂不是最低级的一种不公吗?然而,这正是如今我们对待内里和属灵之人的方式。

律法反对犯罪,但并不反对正直的人。律法定罪谋杀和奸淫。律法并不定罪仁爱和节制。重点是,要从律法中得释放,而不是受制于律法。我们要成为内里和属灵的人。因为按照保罗的说法,律法并不禁止那些活在甘甜、谦和和仁爱中的人。这样生活的人是走内在道路的人。我们凭灵而行。因此,律法并不反对内在之人,而是反对那些不这样行的人。

我们以为必须靠我们的悔罪来钉死这些邪情私欲,这想法是错的。有人说,除非我们自己先通过经常严格操练禁欲,以此来钉死自己的恶习、邪情私欲、贪欲和恶念,否则我们绝不可能在耶稣基督里。以为我们必须钉死这些,这想法是错的。相反,神给我们安排了各种环境,用来钉死我们。

施洗约翰需要先来,预备人心,接受耶稣基督。耶稣也需要以利亚先来,正如我在《马太福音释义》中解释过的。

我们要记住耶稣基督对门徒们说过的话,那些在祂里面,并留心听圣灵声音的人,不需要悔罪苦修。耶稣基督说,与新郎同在的人不必哀恸。我们只有在新郎离去后才禁食。耶稣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陪伴之人岂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太9:15)

福音书作者告诉我们,有新郎同在的时候不要禁食。我们若过属灵的生活,就当只凭圣灵而行。而且外在要与内在保持一致。

第四章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