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非常可貴的女孩子是神特別給我的,其中一位尤甚,在魂和肉體上,我對她都非常有能力。當這個女孩子開始來看我時,她感到極大的吸引力,但還有一段距離時,魔鬼激動她的心,讓她對我產生可怕的憎惡,所以當她需要來見我時,她是那麼反感,必須靠著驚人的毅力才能做到。有時在半道上,由於不忠,她失了勇氣,就退回去了。但只要她忠誠,堅持下去,她就從痛苦中獲得解脫。當她靠近我時,一切難處就都消失了,她經歷到豐盛的恩典,是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
這魂從幼年起就大受神的影響,主賜給她許多的恩典,以極溫柔的手引領著她。有一天,當我們在一起時,我有感動告訴她,她要進入嚴酷的試煉。第二天她就進入了,非常劇烈。魔鬼給她一些印象,使她對我極其憎惡。她因恩典而愛我,卻因這些印象而恨我,這是魔鬼以怪異的方式加給她的;但她只要一靠近我,魔鬼就逃跑了,讓她安靜下來。魔鬼給她的印象是:我是行邪術的,我就是藉此趕出魔鬼,甚至告訴她將要發生的事情——這些事後來果然發生了。她連續嘔吐,當我告訴她不要吐了、留住食物時,她就留住了。
一天,在進入要講的試煉之前,早晨她來見我(因為那是我的節日),想跟我一起做彌撒、領聖餐。她因為對我反感,幾乎不能講話——魔鬼怕被我趕出去,不許她講話。它封了她的嘴巴,把這想法放到她的腦中:我一切所說所行的,都是通過邪術。
我見她一言不發,知道她的困境,就告訴了她。她承認了。我對她說:「如果我是通過魔鬼左右你,我給它力量來折磨你;但如果是另一個靈擁有了我,我願意你在彌撒中間,也參與那個靈。」
我們到達教會之後,在彌撒開始前很短的時間里,魔鬼利用那暇隙,給她更有力的印象:我是女巫,是藉著巫術行異能的。她看見自從跟我講話之後,她的處境是怎樣惡化了。當她在痛苦的危機中,對我的憎惡上升到烈怒的頂峰時,彌撒開始了。
祭司一划十字,她就進入了天國的平安,在與神巨大的聯合中,甚至不知道是在地上還是在天上。我們以同樣的方式領聖餐,她自語道:「哦!我是多麼確定,是神感動、帶領著她!」彌撒結束了,她對我說:「我的母親,我是怎樣感到神在您裡面啊!我是在樂園裡!」這都是她的話。但由於我說「直到彌撒結束」,魔鬼回來攻擊她,比以往更厲害。
魔鬼最大的危害是攔阻她告訴我她的狀態,因為儘管主讓我非常瞭解她,祂還是希望她告訴我。她病得很重,暈旋加上頭疼,她以為得了疥子,醫生也這麼以為。她相信當我摸她時,疥子發作了;主卻沒有給我這樣的看見。她努力說服我,我告訴她沒有這事,我不相信。事實是,主多次使用我醫治她。
魔鬼劇烈地攻擊她,不是一個,而是糾集一幫,給她製造極大的麻煩。我有感動時,就把它們趕走;或者按著主所啓示的,把她交出去。但當她靠近我,安靜地接受恩典時,魔鬼總是離開,讓她得平安。我不在時,它們以為可以全面復仇,有十六個鬼一起來折磨她。她寫信告訴我。我告訴她,當它們再來折磨她時,就威脅說她會給我寫信。它們就離開一會兒。
然後,有段時間,我禁止它們靠近她。它們相距很遠出現時,她說:「我的母親告訴我,你們應該離開我,讓我安靜,一直到她許可的時候。」它們就沒有靠近她。最後,我徹底禁止,它們就離開了。
然而,她對神不忠,因著自愛,以欺騙和詭詐待我。我立刻感到了,從中心深處拒絕了她,她並不因此就不是我的孩子了,但主不能忍受她的欺騙與虛假。她越想隱瞞,主就越讓我知道,也就越從我的中心深處排斥了她。
我看見且經歷到,神是怎樣從祂的懷抱里排斥罪人,特別是那些弄虛作假、口是心非的人。神拒絕他們並不是出於仇恨,也不是祂願意如此行,而是因著他們的罪,神不得不拒絕他們。在神那邊,祂對罪人始終有完全的愛,所以拒絕的因素是在罪人身上。只有除去拒絕的因素之後,神才能接受罪人進入祂自己或者祂的恩典里。這並不是由於犯罪的結果,而是由於罪人的意志和傾向。
只要意志和傾向在罪人這邊一終止,無論他是怎樣腐臭敗壞,神都可以在善與愛里潔淨他,接受他進入恩典。在人這邊,只要還存在著犯罪的意志,儘管由於無能或缺乏機會,沒有犯想犯的罪,但因著邪惡的意志,他肯定被神排斥。這排斥並不是來自神的意志要拒絕罪人,因為祂願萬人得救(參彼後3:9)——人人都應該被接受,進入祂的裡面;祂是初,也是終。但罪人不對的光景與神全然反對,儘管祂是神,祂無法接納他們而不摧毀自己。於是,在神這邊,祂不得不拒絕罪人。但只要人一除去被拒絕的因素,就回到合適的狀態(這沒有別的,就是神)。為此,聖經里說:「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亞1:3)——你們要除去犯罪的意願,儘管我愛你,這意願卻使我不得不拒絕你;只要你的意願停止,我就轉向你,接受你,吸引你到我這裡,不再拒絕你了。
當罪人被神拒絕時,只要使他遭拒絕的因素還存在,他就絕不可能被接受,進入恩典;除非因素終止,而那是存在於要犯罪的意志里的。無論罪人看來怎樣卑鄙可憎,只要他一停止要犯罪,就停止做罪人了,因為一切反叛都在意志里。這反叛的意志引起一切的不協調,攔阻神對罪人的工作;但只要罪人停止要犯罪,也就停止反叛了。神因著無限的良善,不停地做工,從污穢和罪的後果里潔淨他,為了讓他更適合被接受,進入祂自己。
如果罪人一生都在跌倒、爬起中度過,在他的一生中,神一切的運作就是從新的污穢中潔淨他,因而無法讓他達到完全。如果罪人死時,意志是反叛的,傾向於罪,由於死亡永遠固定了魂的狀態,使他不潔的因素仍然存在,魂就永不可能被神的愛所潔淨,結果也就永不可能被接受進入神里了,他的被拒絕就是永遠的。
被神拒絕是罪人的痛苦,因為魂天然地傾向於她的中心,但由於不潔的因素仍然存在而不單單是果效,她被中心持續地排斥了。如果不潔只是存在於果效里,如我所要講的,是可以得潔淨的。但罪若存在於原因,即反叛的意志里,在死亡之後,神是絕對不可能潔淨這個罪人的,因為祂只能潔淨果效而不是原因。死亡使原因的存在成為了不朽,本質的純潔與本質的不潔絕對對立,所以罪人必須永遠被拒絕。神,儘管祂是神,卻不能接受罪人進入祂的恩典——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只要罪人還在對神反叛的因素里,只要這因素存在,他就永不可能得潔淨。
在今生也是如此。只要原因被挪開、不存在了,除了在果效里,罪也就不復存在了;因此,罪人可以得潔淨。從原因不存在的那一刻起,神就作工;因為魂在真實抵擋里的因素絕對禁止神的工作。
如果罪人在悔罪中死去,也就是說因素,即要犯罪的意志,被移開了,只有果效——罪所引起的不潔——還存留,無論罪人是怎樣骯髒可怕,他就不再是罪人了,儘管他還很污穢。他處於一種可以得潔淨的狀態里。神因著無限的慈愛,為了潔淨魂,提供了愛與公義的洗禮,痛苦的洗禮,即煉獄。煉獄本身並不痛苦,不潔是痛苦的燃料;有了燃料,也就痛苦了。若燃料——在果效里的罪——被除去了,魂變得極其潔淨,在那愛的地方,就不再受苦了。
神從恩典里排斥罪的因素,即反叛的意志,拒絕被定罪的人。由於不潔,這讓他不能進入神,也不能進入神的恩典,因為反叛的意志是完全反對恩典的。
在煉獄里的魂卻非如此。他不再反叛,沒有罪的因素,被接納進入了神的恩典;但他並不因此就進入神,除非一切的不潔——罪的果效——被除去。所以,他有被定罪的痛苦,加上不潔與不調和的感覺所帶來的痛苦。只要不潔被除去,按著神喜悅給魂的榮耀程度,他不再被神拒絕,也就不再受苦了。然而,有些魂死時是那麼純潔,(在煉獄里),不再受感官的痛苦,只是有些遲延而已。我在別處講過(參第一卷二十二章),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同樣,在今生也是如此。只要犯罪的因素終止,魂就被接納進入恩典。如果人繼續玷污自己,卻沒有足夠的勇氣按著神的意願得潔淨,這人在今生就不可能進入神。魂若缺乏勇氣讓神行動,在今生就得不到完全的潔淨,因為潔淨是藉著痛苦與顛覆才生效的,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奇妙聖潔的魂仍然需要煉獄。
應當知道,在我們裡面,有兩樣需要被潔淨的:罪的果效和罪的原因(或因素)。我已經講過,已死的人停留在死時的狀態里。如果死在恩典里,意志不反叛,就不再有犯罪的因素,也不可能有,因為他們的意志停留在善里。在世上,當人還沒有在愛上得建立時,由於還沒有在不變里,他總是會變的,意志可能會反叛直到死去,進入那使他成為不變的永恆。所以在世上,我們應當讓神潔淨一切污穢與殘留的罪,還有本質的因素——罪根、酵母、酵素,因為它會讓罪一直發生,使意志反叛,讓我們從恩典中墮落——那就是「己」。
這是天性根本的潔淨,因為己總是傾向於反叛,這是神在今世要潔淨的。祂有效地潔淨魂,不僅願意接受我們進入恩典,更進入祂自己;不僅從罪的果效上潔淨她,而是從本質的根源上,從總是讓意志反叛的酵母、酵素中潔淨魂。這只有通過湮滅、藉著死亡才能奏效,需要經歷極度的痛苦,失去一切。為此,在今生進入神需要非凡的勇氣,需要被湮滅到必要的程度,失去一切「自我」,使魂真正如聖保羅所說的「變成主的形狀」(林後3:18)。轉變了的人不在恩典里,而是進入神自己;這樣的人,我說不出是何其少!
言歸正傳,我想說的是,那個女孩從我中心深處被排斥了,原因在她裡面,不在我的意志里。我經歷到她還是跟我有某種聯結,如同罪人跟她的神一般,這使她總是有可能在今生被接納進入神里,只要被排斥的因素移開了。神不惜一切代價卻是免費的,不斷地誘導魂的意志,使它停止反叛。恩典永不失敗,只要意志停止反叛,就會發現恩典已在門口,預備好接納她了。
哦!如果我們認識神的美善和罪人的敗壞,就會驚奇了;這會讓我們愛得要死。我感到這個女孩子和許多別的魂跟我是怎樣以母子關係綁在一起,但我不再能夠一如既往,把自己交通給她了,由於她缺乏單純——不是在轉瞬即逝的事件中,而是在她假裝的意志里。除非她自動撇棄虛假,不然,恩典的流是不可能運行的。
我對她講了所能講的,但她假上作假,這使神在我裡面越發拒絕她,與她反對了。不是我不再愛她了——我清楚知道我是愛她的。但她所引起的拒絕,只有她才能終結。
神啊!你是多麼可愛!你竟願意讓微不足道的受造物,藉著經歷,知道你最深的奧秘!我跟這女孩子所經歷的,我跟許多魂都經歷過,我只是講了一個例子。
康伯神父還沒有達到能分辨這些事情的狀態,我除了說這人虛假、掩飾外,無法解釋更多,他把它當成德行上的感覺——這跟我已經毫無關係了。他說我在冒然論斷。我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冒然論斷,這一切都離我太遠了。記得有一次,在皮埃蒙特時,他讓我認這個罪。因為他讓我做,我就照做了,卻因此受到難以言傳的折磨。我們的主生氣,是因為他們認為那是我裡面的缺陷,而不在神里看這些(關於論斷)——祂是「無上的真理」, 祂判斷事情並不像人,祂按著他們所是的判斷。為這個女孩子,康伯神父讓我受了許多的苦;後來,他自己蒙光照,看見了虛假與明顯的偽裝。
在我到達格勒諾布爾之前,那位女士——我的朋友——在夢中看見,主給了我無數的孩子。他們都很小,穿著同樣的衣服,天真無邪。她以為我會來照顧醫院裡的孩子們,因為她並沒有得到解釋。但她一對我講述,我就知道不是她所理解的意思。意思乃是在屬靈的多產里,主要給我許多的孩子,他們因著單純與率直而成為我真實的孩子,祂會藉著我吸引他們進入純潔里。所以,我對詭詐與口是心非的反感勝過一切。我離題太遠了,但我不是自己的主人。
第十八章- 在格勒諾布爾披戴基督 第二十章- 大量屬靈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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