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四章 被囚入修道院


逮捕令本來兩個月前就執行了,但我沈痾難起,高燒、疼痛。有五個禮拜,頭痛足以讓我休克,他們以為我頭裡有疥子。我還劇烈咳嗽,胸腔極痛;有兩次,我受了臨終聖禮。
慕司神父一得知我病了,就來看我。我以慣常的方式接待他。他問我是否有些文件,我應該托付給他而不是別人。我告訴他什麼都沒有。我有一個朋友聽說康伯神父的證書被弄丟了,他就把「偵查團」為康伯神父提供的證明送給了我,慕司神父從他那裡得知此事——那位朋友知道慕司神父的為人,卻不知他就是幕後策劃者。
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因為他們曾告訴國王,康伯神父躲避了偵查團。慕司神父知道我有這份文件,非常恐慌。他以慣常的手段,趁我病危之際來看我,我因極度疼痛,頭腦混亂,思想沒有充分的自由。他裝成一個快活、有感情的人,告訴我康伯神父的案件進行得非常好——其實,他剛被關進巴士底獄。
他說,康伯神父正在勝利出來的關鍵時刻,他對此非常高興;但只缺少一件,他們說他曾從「偵查團」逃跑,需要一份「偵查團」的證明,若有這份文件,他就會立刻得到釋放。他加上:「我知道你有一份。你把它給我,這事就成了。」
我作難不給他,因為有許多理由不信任他。他說:「什麼!難道你想毀滅可憐的康伯神父嗎?在可以救他時,竟因為缺少一份在你手上的文件讓我們難過嗎?」我讓步了,派人取來文件,交在他的手中。他立刻壓下,說不知去向了。後來,無論我怎樣強烈要求他歸還,都沒有用。
我把文件交給慕司神父後,他一出去,都靈的大使就到了,派人找我要證明,以便見機行事,為康伯神父講話。我問他,剛才進來時,是否看見有兩個修士出去?他答道:「是。」我說,我剛把它交到那位年長的手中。他追出去要文件。慕司神父矢口否認,硬說我腦子有病,是幻想。那人回來告訴我他的回答。屋裡的人都證明我給了他,但無法從他手中追回來了。
慕司神父從這方面已不再有任何顧慮,這時,他侮辱我就沒有了限度,儘管我正瀕臨死亡。我每時每刻都受到新的侮辱。他們告訴我,只等我一康復,就囚禁我。他給弟兄們寫信,激烈地反對我,說我迫害他。
我驚奇人的不公正。我隻身一人,被剝奪了一切,與世隔絕——自從康伯神父被捕之後,朋友們都以我為恥。敵人得勝,我被棄絕,整個世界都普遍地壓迫我。另一面,慕司神父被人擁戴,享受盛譽,隨心所欲,以最驚人的方式欺壓我,而我隨時在死亡的邊緣上,他竟抱怨我苦待他!
他的弟兄們都寫信討伐我。有人說,我受苦是罪有應得,我應該接受慕司神父的指導,不然,就應該悔改——在此,他說了最侮辱康伯神父的話。另一個人說,我瘋了,必須被關起來;是昏睡的,必須被喚醒。有人說我是驕傲的魔鬼等語,因為我不願得潔淨,蒙引導,受慕司神父的矯正。還有一個人寫道,當我行一切的惡時,竟盼望被人看為清白……在極度的病痛中,這就是我每日的食糧。
儘管如此,慕司神父仍然四處喧嚷,說我苦待他。我只是以善回報一切的羞辱,甚至給他做禮物,如王室先知所說:「我指望有人安慰,卻找不著一個。」(詩69:20)我的魂持續地棄絕給神,而祂似乎跟萬物聯手,一起折磨她。我沒有感到任何扶持或內里的安慰,只能跟耶穌基督一同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此外,還有身體上不可思議的疼痛。
我沒有朋友,沒有任何肉體上的安慰,臭名昭著,被指控犯了每一項罪:錯誤、巫術、褻瀆聖物等等。從此,似乎只有一件事為我存留,就是餘生成為天意的玩物,不斷地被拋來擲去,然後永遠地犧牲給神聖的公義(指失去救恩)。面對這一切,我魂不抗拒、不抵擋。除了神讓她所是的,她沒有任何個人的興趣,無論為了今生還是永世,都沒有任何別的期盼。
讀到此處,請讀者稍微想一下:當神似乎跟世人站在一起時,這意味著什麼。與此相伴的是魂完全的堅定,永不掩飾,坦然地面對一切——這確實是你的工作,我的神,在此,人一無所成。
我剛恢復到能坐在椅子上被抬去做彌撒,就被叫去與神學家M談話。這是為了找到逮捕我的藉口而設的一個陷阱,是慕司神父與我所住修道院裡的教會神職人員所策劃的。我以非常單純的方式跟那人講話——他跟詹森主義者同黨,是M·N某特別用來折磨我的。
我們只講到他能理解的事情,也是他所同意的。然而兩天後,卻有報告說,我聲明瞭許多事,控告了許多人。然後,許多他們不喜歡的人就遭流放了,罪名是跟我組織集會!
這大量被流放的人,我從未見過他們,連名字都不知道,他們也不認識我。這些人清楚知道我並不認識他們,但竟如此耍手腕,流放了那麼多可敬的人!對我,這是最痛苦的。有一個人被流放,是因為說我那本小書是好的。
值得一提的是,對從前認同這本書的人,卻未加追究。這書不但沒有被定罪,在我被囚期間,反而被重印了,廣告貼在大主教的房間里,整個巴黎到處都是。但他們卻以該書為藉口,把我交給大主教審判。那本書被重印、發行、買賣,我卻作囚犯,被關押。按著通常的規則,書的內容若有什麼不好,他們只定罪書,不攪擾著書的人。我的情形卻剛好相反:書被重新認可,我卻被關押了!
在這些紳士們被流放的當天,一封國王簽署的信被送來,命令把我帶到聖安托萬郊區的往見會修道院去。我安靜地接受了聖旨,令送信的人大為驚奇,感動得流淚,因為他剛剛看見那些遭流放的人悲痛難抑的情形。儘管他奉命要把我帶走,他卻信任我,讓我整天自由處置,只是請求晚上把我帶去聖馬利亞修道院。
那天,有許多朋友來看我,我只對其中一些人講到這事。整天我都非常喜樂,那些知道此事的人不禁驚奇。由於我有完全的自由,我若逃跑,他們會非常高興的——但主給了我完全不同的情操。
我依然每夜發燒,雙腿無力。這時,距我領臨終聖餐還不足十五天。當我接到這令人震驚的沈重通知時,還不能站立。我以為會讓女兒跟我在一起,並留個使女看護我。我的心更貼近女兒,因為我養育她,曾歷經艱辛。我一直努力靠著神的恩典,幫她根除過犯,把她帶進沒有意願的狀態;對她這年齡的女孩子,這是最好的——她還不足十二歲。


第三章- 康伯神父被捕 第五章- 被行政官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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