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有個缺點,一有話語臨到就說,而不知結果好壞。我寫時,內容似乎朗若白晝;寫完之後,卻一無所知,好像不是我寫的。我腦中是無憂無慮的空白,單純的虛空,不受思想豐富或貧乏的影響。
我跟莫城主教對話時,這種內里的狀態讓我苦不堪言。他讓我為我的文字辯護。我竭力推脫,說我已經全心交了出去,不願意辯護。但他堅持要我辯護。
從一開始,我就聲明,我的辯護只是出於順服,我真誠地定罪裡面一切該被定罪的——這不是社交辭令,而是我一貫的肺腑之言。他要我解釋文中無窮的細節,我茫然不知所措,因為好像不是我寫的,如同第一次聽到一般。我記得有一段關於以利戶的——當他的朋友們都停止對約伯講話之後,以利戶長篇大論,講了很多。我不記得對此作過什麼評論。莫城的主教卻一口咬定,我說過以利戶的長篇大論都是來自神。這點我卻看不出來,相反,我看見以利戶驚人地滿了自我。
在此,我想說的是,神讓我寫作之快遠超過我天然的理解力,據此不難領會,因我參與之少,不是說不可能,而是非常困難讓我按著教義,一字一句給出解釋。所以我一直說,這些文章與我無關,我只是因順服而寫的,它們被燒毀還是被重視、受贊賞,對我都一樣。
此外,抄寫員的錯誤使有的句子變得文理不通,意思荒謬,莫城的主教緊抓不放,讓我為此負責。他辯論活躍,唇槍舌劍,把我壓倒了,辯到最後總是回到教義上,而在此,我沒有與他爭辯的意思。我們本可以安靜地討論我個人的經歷,出於對教會的順服,如果這些經歷不合教會原則的話,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被糾正——這是在開始檢查時就被認真地考量過的目的。
他對我說,我似乎謊稱是「啓示錄」里的那個女人(參啓12)。我答道:聖約翰的意思是指教會與聖處女;有許多事情儘管只有主自己才最恰當、般配,但祂卻喜悅以此與祂的僕人類比;在普世教會里所發生的一切,無不在某種程度上在個別魂里發生;這是神所成就的對魂的期待,如聖保羅所說,在他的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1:24);還有關於「智慧」的論述,儘管所羅門的原意是講「智慧」(參箴言8),但也適用於聖處女;別的,依此類推。儘管只是類比,在某些場合,神仍然喜悅成就,比如「啓示錄」中那個女人的經歷,在某種意義上,神也喜悅讓我有份,例如那份在魂里而非肉身里的豐滿。不少人有過類似的經歷,這人似乎發出一股恩典的急流,若有人處在合適的狀態,裡面就能接受這恩典的流(簡稱「恩流」);倘若狀態不合適,恩流就被返彈,歸回原處。這正是耶穌基督對門徒所說的:「平安之子會接受平安。至於那些不接受的,你們的平安就仍歸你們。」(參太10:13)事實的確如此。儘管這人不按自己的意思,(而是按著神的旨意),竭力闡明他的經歷,但這事只有屬靈的人才能參透,畜類人無法理解。(參林前2:6-15)
莫城的主教的另一個難處是關於恩流的。當患血漏的婦人摸主時,主說:「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路8:46)從這話中,主施恩讓我理解恩流的意思。我從未著意勸人相信這些。我只是因順服而寫,按著所得到、所看見的,講到這事。如果有人告訴我這是錯的,我隨時準備相信。
神是我的見證,我無所系戀。若是我的文字被看為有害,我隨時準備銷毀。但我寫的並非出自想象,因為我常寫從未想過的事情。
我盼望莫城的主教能用心而不是用頭腦判斷我。與他會面時,我從未預先斟酌措辭,率直的真實是我唯一的力量——顯出我的錯誤還是神的恩典,對我都一樣。儘管不堪如我可能會玷污神純淨的亮光,使其有所攙雜,但污泥能使太陽遜色嗎?那曾讓驢子講話的,也可以讓一個女人講話,儘管她並不比巴蘭的驢子更瞭解她所講的。
這就是我與莫城的主教會面時的心態——感謝神,我從未有過別的心態。
他的質疑,我相信只是因為他對奧秘派作者所知甚少的緣故。他對我說,他從未讀過這類的書。另外,他本人在內在道路上經歷太少了。從他讀到的文章中或從某些人身上,他曾見過某些特別的令人震撼的事情,據此他斷定,神必定藉著特別的途徑使人成聖。純信之路簡單微小,平淡無奇,按著神的設計,在魂里顯出神各樣特別的引領——這是神親自帶領他們。在主教的眼中,有些話似乎瘋狂,純屬想象,其實只是一句專業術語,這些陌生的詞彙讓他感到無法忍受。
他責備我的另一件事是我曾在某處寫道,我對某些魂沒有恩典,對自己也沒有。當我說到對自己不再有恩典時,我的意思不是講到成聖的恩典——那是每個人都永遠需要的。我是指那些無償的、可分辨、能感知、在屬靈生命開始時所經歷的恩典。我的意思是說,我並不藉著驚人的大事幫助神掌權,而是藉著羞辱、惡名與混亂,贏得一些靈魂。
他把單純的靈覺歸於感覺,按著肉體解釋屬靈的事情,比如在自傳里,我曾寫到我跟一位女士,我的朋友,相處時的一個印象。其實,以我的狀態,可以說在肉體上從未有過特殊感覺——我相信這通常只發生在可感知的事上,而不在屬靈的純愛里。不過,有一次,他們讀了一段聖經,我得到極深的亮光,而在場的人作了完全相反的解釋。我除了靜聽之外,不能也不敢講話;這在我裡面產生了極難忍受的衝突,甚至表現在身體上,讓我病倒了。
真的,當神給我一些魂時,我感到難以忍受、無法表達的痛。那是一種在魂的深處極尖銳的印象,就像耶穌基督藉著肋旁在十字架上打開,生出了預定的人一般——這是我所得到的最好解釋。祂的心破裂了,表示這些人來自祂的心。祂在橄欖園裡承受了與失喪者們分離的痛苦,就是那些不會因祂的血而蒙救贖的人;這痛苦是那麼沈重,只有上帝才有背負的力量。這點我在馬太福音的註解里已經解釋過了。
莫城的主教大大反對我自傳中關於使徒狀態的描寫。我的意思是說,以有些人的狀態和情形(如平信徒和婦女),並沒有蒙召服事別的魂,就不應該對號入座,強加到自己身上。但當神樂意憑著祂的主權使用某些人時,他們就應該且有必要進入我所寫的狀態,理由如下:有許多良善的魂感到恩典的膏油最初的果子,即聖約翰所說的那教導一切真理的恩膏;他們初感這恩膏時,心醉神迷,渴望與全世界分享,但由於還沒有住在本源(神)里,而這膏油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給他們自己的,當他們到處宣傳時,就像那些愚昧的童女,漸漸失去了聖膏油;聰明的童女則為自己保留著,直至被引領,進入新郎的內室,那時她們可以獻出膏油,因為羔羊是燈,祂會點亮所有的燈盞。
這是可能的。在教會歷史中隨處可見,神曾使用沒有學問的平信徒和婦女指導、造就、引領魂達到極高的完全。我相信神如此行是為了避免人偷竊祂的榮耀。祂「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林前1:27)神是忌邪的,祂不能把自己的東西歸給人,所以祂讓這些人似非而是,成為矛盾,使他們因軟弱而無法剝奪神的榮耀。
至於我,我願意相信我的想象——神聖真理的影子——可能混在裡面,掩蓋了真理,但卻不可能損害真理。我全心禱告神以最殘酷的方式壓碎我,不要讓我剝奪祂最小的榮耀。我只是一個簡單的無有;神是全能的,祂喜歡在這無有身上顯出祂的能力。
我第一次寫的自傳很短,詳細描述了我的罪,只寫了很少神的恩典。我奉命把它燒毀,並得到新的命令:絕不刪減任何東西,毫無顧忌地寫下臨到我的一切——我照做了。
我只是一個無用的器皿,若有什麼顯得太驕傲,我想,比起因著自我謙卑而不順服、掩藏神的憐憫,這種奮不顧身的順服是更合宜的——神也許有美意在其中。我們不能張揚君王的秘密,但宣揚主我們神的恩典卻是好的,祂臣民的卑賤越發顯出祂的恩惠。我若有所失誤,火會潔淨一切。我相信可能會有失誤,但我無怨無悔,也不難過。我把自己完全徹底地交給主。我只因順服而寫,寫好事或壞事,在我都同樣地愉快;這既不影響神的偉大,也不影響祂的完全,我一切的錯誤都不能使祂更不幸福——這是我的安慰。一件事一旦寫下,就在我腦中蕩然無存,我對它甚至一無所知了。有時我若能思想,我覺得自己低於一切受造物,是真實的無有。
當我說到捆綁與釋放時,這不能按著教會的意義來理解。神似乎給了我一種權柄,把魂從困境中拉出來,再度以恩典覆庇他們,神許可這事在魂里得到了印證。這不是說我認為自己好,這不是我的思想,因神不許我思想。我只是單純地寫下當時所看見的,沒有任何己的意識。
莫城的主教堅持說,我消滅可分辨的動作,認為它們不完全。我從未消滅過可分辨的動作,當我裡面處於沒有能力行善的狀態時,儘管官能受捆綁,我卻竭力自衛,只是因著軟弱,才降服給強而有力的神。其實,連這種明顯的無能,仍然沒有剝奪我行動的實際;相反,那時我的信心、堅定與自我降服都是前所未有的,愛也空前地熱烈。
這使我明白了,有種直接的沒有思想的行動——我是通過不斷的信與愛的操練而明白的,它使魂降服於一切的遭遇,帶領她進入對己真實的恨,和對十字架、羞辱與惡名的專一的愛。在我看來,一切基督福音的性情都給了她:她沒有焦慮,也無不安,自信而安息;她只能愛,並安息於愛,就像酒徒,除了酗酒,別無所好。常人吃飯,為了吸收營養,細嚼慢嚥;她卻不同,她不加思索地吞下食物。
我絕不願意消滅可分辨的行動,儘管它是不完全的。若有人不厭其煩,閱讀我的文字,應該注意到裡面有很多明顯可分辨的行動,且不難看出它們流自本源,包括為什麼在某時以明顯可分辨的方式表達她的愛、信心與降服。在詩篇與靈歌里,也是這樣。若非神催促,人無法在禱告中做這些。
應該注意的是,魂的動作必須依據魂的狀態:魂若複雜,行動就應複雜;魂若單純,行動就該單純。簡言之,要麼按著直覺,要麼經過反思。
耐心是一個行動,接受也是,雖然接受比施予更不惹眼。魂流入神是一個行動,是被推動、被作工的人的行動。在真理上,這不是己的行動,因魂並不主導自己的行動,只是順服那只推動的手。行動者推動客體,客體被推動,按規律而動。這行動不按條規,也不受人的約束,因魂並不是行動的主導者,而是神。
神引領而做的事更高貴、完美,也更隱藏。「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8:14)人讓自己無阻地被推而動,嚴格地說,並不是己的行動。人若不承認有這樣的行動,就抹殺了一切以恩典為主、為首的運作,讓神成為了附屬品:祂似乎除了配合我們行動,不做別的——這有悖於教會的教義。
有一些特別的問題也是如此。在我跟莫城的主教第一次會面以及年底的那些會面中,他讓我為這些問題飽受折磨。按著我所能憶起的,在此我把所有與這次檢查有關的,都收集在一起,別處就不再贅述了。
莫城的主教讓我提要求,但我能求什麼呢?神的賜福過於我一切的期待,祂搶先滿足了我的要求和慾望。為了讓我思想祂,祂使我忘記了自己。為我,祂忘了祂自己,我怎能不為祂而忘我呢?愛若給人足夠的自由度能思想己的話,那人就幾乎沒有愛,起碼可以愛得更多。忘我的人既不能要求,也不為自己禱告,愛就是她的禱告與祈求。
哦!神聖之愛啊!你是每一個禱告,每一個要求,每一個感恩,但你卻不是任何一個!你是那豐滿的禱告,在登峰造極中,包含了一切可分辨的禱告細節。
愛啊!你是那神聖的烈火,讓你的祭牲變得純潔、正直,卻不注意自己的清純。他們沒有分辨地在你裡面,在己之外講說自己,把一切都看成你的。哦!大衛,我並不驚奇,你講自己如同講基督,因為你是祂的預表。你跟祂是那麼相似!在同一段裡,你說到祂又說到自己,而不改變人稱與方式。
簡而言之,在我看來,愛的操練包含了一切的要求與禱告。不經思想的愛與不經思想的禱告,都是同樣地真實。這豐滿的禱告包含了一切;有了它,就有了一切。它因簡單而不瑣碎。這顆心不停地注視神,也吸引神的注意。有兩種魂,一種有自由思想自己;另一種藉著徹底的忘我,神邀請他們把自己給祂,為最小的自我意識而責備他們——這些魂像小孩子緊跟著母親,全然無我。
這並不定罪那些行動者。只是他們應該按著恩典之靈的引領和有亮光的指導者的建議,跟從那吸引他們的。翻開聖法蘭西斯·德賽爾關於聖愛的書,就看見他無數次說過同樣的話。所以,有靈性上和肉體上的無能。我不定罪行動與美善的操練——願神禁止這樣的定罪!
我書寫時,並沒有期待幫助那些步履矯健、行動有力的人,但我期待幫助許多無力行動的人。有人說,這是危險的,可能會被濫用。的確,應該免除一切被濫用的可能——這是我一直盡力而為的。
莫城的主教武斷地說,在全世界,只有四、五個人在禱告與行動上有這樣的難處。其實,有超過十萬的人,所以我是為在這狀態里的人寫的。我一直努力免除一種濫用,就是魂開始感到某些無能時(那是非常經常的),就以為是在完美的頂峰。我盼望高舉這最末的狀態會使他們明白自己的差距。
至於根本教義方面,我承認自己的無知。我相信我的指導者會剔除錯誤的用語,改正他認為不好的。我寧願死一千次,也不願偏離教會的情操。若是與教會相抵觸,我隨時都準備否決、定罪我所說所寫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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