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十七章 審查過程與申辯

我很快感到了莫城主教的改變,我從前對他的想法是何其錯誤啊!儘管跟我的朋友們交談時,他還很保守,不輕易流露他的情感,但跟對我有敵意的人交談時,就截然不同了。我說過在認罪的封緘下,我曾信託給他我生命的歷史(自傳),裡面記錄了我最隱密的傾向;但我聽說他拿給別人看,取笑調弄。
他強烈要求我把自傳交給別的紳士們看,儘管這跟檢查毫無關係;我被迫交出去。我跟我們兩人的共同朋友謝某公爵(謝弗勒斯)交通關於莫城主教的搖擺,及我相信他只想定罪我——他曾說過沒有我的自傳,是無法定罪的,在自傳里可以看見魔鬼的驕傲,而這就是他想讓那些紳士們過目的緣由。為了有肯定的見證記錄在此所發生的,我強烈建議這位朋友(謝某公爵)出席會議,每當他們定下一個議題時,我求他記錄下來。我非常盼望他們討論結束後再做決定,而在此之前,不形成任何判斷。我相信由於他們向神禱告之後才聚會,神會在那一刻讓他們超越理性,摸到真理。否則,理性至上,智力成為唯一的裁判, 那應許給為了真理而聚集的恩典就會失散。更有甚者,當一個人不再被真理的恩典所扶持時——因為恩典有其獨特的時刻——就會被嘈雜的人群所挾持,而人群只以榮譽、權柄、利益為衡量准則。一個人若聽大眾的聲音,理性就會形成持續的懷疑,心的感覺就會受阻而閉塞。
謝某公爵向他們提出這一要求。沙隆的主教與特朗森先生本是不會攔阻的,因為他們兩人都很正直,本著純善的信仰行事;莫城的主教卻設法阻止了。他武斷地控制一切,凡事都必須絕對地按著他的喜好運作。比起在六、七個月前第一次檢查時,他已經變了一個人。那時,他本著單純的愛心檢查,目的是為了辨明真理。儘管他極其活躍,對從未經歷過的事情在開始時因偏見而排斥,後來他卻在許多方面改變了看法,有時甚至明顯地被某些真理摸到,尊重那些觸動他的事情。但如今不同了,他有個不搖動的立足點——要作出驚人的定罪。所以,他千方百計要達到這一目的。
在這樣的心態下,他給謝某公爵寫了一封長信,向他證明,根據我的原則,對永生的犧牲等於「同意恨神」,還有別的關於同樣性質的試煉。我今日想到這話,仍然感覺非常刺心——同意恨神!哦,良善的神啊!一個這麼深情地愛祂的心怎能有這意思呢?我相信這看法若再堅持一點,就足以讓我斃命了。
在此,我需要做點解釋——當時我給了他同樣的解釋。當魂被置於可怕的試煉中時,她相信自己被神遺棄了(這稱為聖絕望),她裡面擔負著地獄的狀態,即感到被定罪的痛苦,但若有人用這話攪動她的中心深處,她會喊道:「寧可有一千個地獄,而不是恨神!」但所謂的「同意失去永生」是魂在試煉中,除了肯定地相信自己的不幸與痛苦之外,看不見別的,而這使永遠的失喪成了完全的犧牲。她想這無損於神的榮耀,也不影響祂無上的幸福。
哦!但願人能理解,達到這狀態是藉著怎樣過度的對神的愛和對己的恨!她是怎樣遠離「同意恨神」啊!但誰能理解並相信我呢?唉!當時,我曾多少次求神施恩,賜給我地獄,讓我不再得罪祂。我對祂說:「我的神啊,地獄對別人是罪的懲罰;在我裡面,用它阻止罪惡吧!只要能夠不得罪你,讓我承受全地的人全部的罪惡所配得的整個地獄吧!」
個別的、可分辨的犧牲只發生在操練中,就像一個落水的人,在開始時拼命掙扎求生,精疲力竭之後,才把自己犧牲給無可避免的死亡。有可預見的犧牲,如一些普通的犧牲,並不分辨什麼,神只是提議給魂巨大的痛苦、煩惱、撇棄、混亂、毀譽、惡名、人的恥笑等等,還有來自神、人以及魔鬼的逼迫,並不特別明示祂所要用的方式,因為魂無法對此有切實的想象。神若對魂提出來,而她也能理解的話,她是絕不會同意的。
那麼,神是怎麼做的呢?祂在魂的自由意志里要求她。自由意志是神給魂的,也是魂唯一可以犧牲給神的東西,因為唯有這屬於她。於是,她把她一切所是的都犧牲給神,在時間與永世里,讓祂在她裡面,毫無保留地作祂一切所喜悅的。這犧牲是在瞬間完成的,沒有理性的參與、思想。因為在信心道路的開始,魂就擁有這根本的傾向——倘若下地獄能帶給神片刻的榮耀過於她的得救的話,她會選擇下地獄而不是得救。這是從神的榮耀的角度看的,因為魂知道在這種(假想的)情形下,為了榮耀神,無罪不會使她幸福。
這種普通的犧牲預期了今生及永世里一切的苦難。當它在魂里發生時,有種無上的急迫,伴隨著內里奇特的甘甜,讓魂無法抵擋。她感到神為將要賜下的患難徵求她的同意,她給出了普遍的同意。其實,要求一提出,同意就立刻給出了。儘管犧牲的意願是喜樂甘甜的,但接下來實行時,卻是無限地殘酷;因為那時魂只看見自己的悲慘,完全忘記了當初的同意。她的理性被密雲籠罩,意志剛硬反叛,這艱難窘困的處境讓她倍受折磨。對有些人,神讓他們整個的犧牲是那麼怪異地痛,可稱為「致命的極痛」,彷彿骨折一般,承受著犧牲給神的不可思議的痛。後者在試煉中受苦較少,同意過程本身所產生的痛對他們已經起了良好的潔淨作用。應當注意,在試煉或被潔淨的過程中,對這些犧牲,魂除了極度疼痛外,並沒有任何特別的看見。
試煉中的犧牲也是如此:魂被疼痛與己的敗壞全然淹沒;在被神棄絕的強烈感覺中,可以說,魂因極度痛苦而呻吟呼號。這時,她絕望地犧牲了永生,因為由不得自己,永生似乎離棄了她。在最初的犧牲中,魂只想到她的墮落與痛苦,或者說神的榮耀。但最後,她似乎失去了神,是因自己的錯誤而失去的,這是她一切不幸的根源。在開始時,她忍受著憤怒與絕望,懼怕得罪神讓她感到地獄的陰森,甚至期待著地獄的歸宿,因為她相信那是無法避免的。但在試煉終了,風暴止息,如同一個力氣耗盡的人,不再有眼淚了——那是更可怕的痛苦,因為劇烈的悲傷對她還是一個支持。但那狀態加上一些致命的打擊,讓她相信她離死後真正的地獄,只有咫尺之遙了。這是何等完全的恐怖啊!魂尋不到避難所,找不到確保永生的途徑,天像銅一樣——我是藉著真實的經歷知道這一切的。於是,魂在比地獄更可怕的極慟中,完全真實地把永生與自我都犧牲給神。
她唯一的願望就是討神的喜悅,但她看見在整個的永世里,她都要讓神不高興了。不過,在中心深處還保留著某種並不安慰她的東西,使她能夠說:「我有一個永活的救主,救恩在我裡面對我越失落,在祂裡面藉著祂就越肯定。」
魂在這狀態是那麼難過,因著不幸的經歷與懼怕得罪神,受盡折磨。為了不再冒得罪神的危險,避開這狀態,儘管在她看來永久失喪是注定的,讓人驚奇的是,她卻歡歡喜喜地迎接死亡。她以為得罪了神,其實絲毫都沒有。
她是那麼愚昧,悲傷是那麼過度,儘管她的靈魂在死亡中會永遠失喪,但她不認為活著會有改變的可能,在全然絕望中,她覺得改變的可能性對她已不復存在。這是因為她的意志始終保持著對神的依賴,從未因關注自我或最小的滿足而偏離神。她發現意志不再能夠有悲傷、嫌惡與安息的動作了,這給了她最大的麻煩。
更進一步,在有些魂里,一切麻煩都只在靈里,而這是最可怕的,他們受最大的苦。他們的身體是冷的,在一種無能犯罪的光景中,卻看見自己的意志滿了各樣的惡。
如果我能告訴你,我是怎樣經歷這怪異的痛苦,你就明白這是怎樣的試煉了:在婚姻中,身體的傾向與婚姻無關,也絲毫沒有背叛婚姻。我稱這為靈性的地獄——儘管沒有能力行任何的惡,也沒有身體上的回應,魂卻相信她擁有一切的惡。有人在靈性及一切方面受苦較少,但經歷到身體上巨大的軟弱。我已經寫了很多,沒有必要多說了。
然而,我會就我對莫城主教質疑的回答,關於「得潔淨的犧牲」,再多講幾句。這並不是他想當然所假定的那樣,因為試煉先於犧牲。神許可處女們進入試煉(對她們這是最經常的),她們越看重貞潔,試煉就越大。神試煉她們,要麼是通過魔鬼以一種人所共知的方式,要麼通過在她們看來極自然的誘惑。這是巨大的悲傷;對她們而言,沒有試煉的地獄反而是一個解脫。然後,她們把為了取悅神而持守的貞潔犧牲給祂,儘管那是塗了自私色彩的貞潔。她們在死亡的極痛中如此行,不是同意犯罪——她們比以往更遠離罪惡,而是在隱退中,把自己整個地犧牲給那不可抗拒的力量。
請注意一個事實,這些魂被神顛簸試煉,忍受著不可思議的痛苦;她們卻絲毫不憑自己的喜好行事,甚至沒有任何喜好。而有些敗壞的人,沈溺於各樣的罪卻不受苦,生活放蕩,隨心所欲,無所不為——就是這些人,開始了對我的逼迫。
我曾提過,這些人到每個認罪神甫那裡,控告自己從一切安靜派的恐怖中回轉過來。她們以為我跟她們慾望相同,把所有的憤怒都傾洩到我的身上,同時為自己贏得了真誠悔改的美名。當我被撕成碎片,承受著怪異的逼迫時,她們卻安靜不受攪擾,甚至置身於聖徒之列。她們被留下來自由地擴散她們邪惡有毒的教導,這教導只是基於一種可怕的、沒有限度的放蕩。
我的神啊!你看見且忍受了一切。當環境許可時,我曾用盡一切可能的辦法,試圖把一些人從不幸中拯救出來。如果輓回一個人需要我遭受今日的逼迫,我仍然甘願付出這代價。
我感到莫城的主教日趨遠離。在討論問題時,他用自己的想法循環論證,這是最糟的,因為這樣的證實對真理之光形成了無法逾越的障礙。關於特別的要求、慾望,以及一些別的話題,在第一次會議中,有哪樣我沒有解釋呢?但他什麼都聽不進去,因為他要定罪!我從謝某公爵得知,他仍然反復講著同樣的難處。
這不是可以理解的嗎?能感到的慾望是己的動作,為了在神所給的慾望之外不再有別的慾望,它必須跟別的動作一同死去,進入神里。由於此人不再收回自我意志,她也就不再收回慾望了。這並不妨礙神讓她有所欲求、想往神所喜悅的。儘管她不再有「己」的欲求,但神推動魂,感動她有所欲求。如果她還有「己」的東西,己就會繼續存在。但《根本意志》的作者關於這點,已經做了透徹完全的論述,還有聖法蘭西斯·德賽爾的《論意志》也是如此。這邏輯都同樣地適用於兩者。
不是慾望或意志的死亡或消失,而是魂隨身攜帶著她一切所有的,包括慾望和意志,一起流入神里。當她在己里時,她以自己的方式欲求,有己的意志;但當她進入神里時,她就以神的方式欲求、盼望。人若不承認慾望流入神的真理,就必須承認沒有己操作的失去,沒有己行動的喪失,並且沒有己意志的失去。這一方依附於另一方,彼此是絕對無法分割的。
人在放棄自我權利之後,無論何時都不恢復己的動作,如同嬰兒離開母腹之後,就不再歸回一般;照樣,人也不再有己的慾望。人放棄己的動作,不是為了變成無用,而是為了讓神操作,按神的感動而動。同樣地,人的慾望進入神里只是為了按神的感動欲求,以祂的意志為自己的意志。我們不可能認可一個而定罪另一個,因為雙方是密切關聯的。其實,不只我一個人講「己的湮滅」。他們在我裡面定罪這概念,器皿本身是無足輕重的,但神會把它寫在祂所喜悅的人的心靈里。
莫城主教的堅定給了我無限的難處,因為我無論做什麼,我只能從外面啓發他,只有神能攪動他的裡面。但他若定意封閉自己,即使是毫毛之事,神怎能攪得動呢?
我進一步得知,莫城的主教大大抱怨,說我狂傲自誇,有可怕的幻想。請問,誰最謙卑?是用謙卑的字言說到自己,一點都不說自己長處的人嗎?儘管通常這些人都有謙卑的美名,被人稱道,他們卻很難忍受別人真的這麼看他們。還是簡單地說自己的好處和壞處的人呢?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以此為惡,大肆詆毀,他們也不在意。是自我降卑的人,還是甘願受辱的人呢?
至於我,我自由地講說我在裡面的善,因為它屬於我的主人;不被相信、被人在講道中詆毀、在官報中毀譽,都不使我煩惱。我不在意這些,就像不在意自我稱贊一樣;雖然在人看來是明顯的驕傲,我卻不改變,因為我不覺得羞恥。我看自己比任何人都壞,所以我對公眾的喧嚷毫不煩惱。
沙隆的主教度假歸來,檢查那些書籍和聖經的註解,同意在特朗森先生鄉間的房子里開會,因他虛弱多病,不能到別的紳士家中。我請求恩准謝某公爵出席會議,因為他與這兩位主教交情特別,況且一切都是通過他的手傳遞的,他對這事以及與檢查有關的一切都很在行。為了有無可置疑的事實記錄,我還要求每檢查完一個難點,就把有關的決定寫下來。我覺得這是絕對必需的,不僅為了對真理本身的解釋,也是為了有個明證存在,即他們和我不得不從根本上考量我的事情——這是整個檢查的基礎。
但莫城的主教已經給了曼特農夫人定罪的承諾!他操縱整個事件,百般刁難,用各種藉口,拒絕我一切的要求,除了他看為合適的,什麼都不許露出來。他說,在我跟他見過沙隆的主教之後,我可以分開見一下特朗森先生。會面地點是在莫城的主教的房子里。謝某公爵在場,因為我曾要求他出席會議。沙隆的主教很早就到了,我極坦誠地與他交談,由於他還沒有充滿後來受人誤導後的偏見,他對我各方面都滿意。我滿有安慰地看見,他善意地進入了我的話語。
莫城的主教讓我們等了許久,晚上才到達。寒暄之後,他打開帶來的文件夾,對謝某公爵說,問題是關於教義的,屬神職人員的範疇,這是主教們之間的討論,他在場不合適,他們會有所拘束——那不過是為了免除一個這樣性格的證人的托辭。莫城的主教很精明,他知道無法挾迫謝某公爵,因為謝某公爵深知原委,突襲是無效的;加上他剛直不阿,對在眼皮底下發生的事,是不會不為真理做見證的。
但這不是對信仰問題的一個決定——那是屬於主教們判斷的範疇;這只是一個關於我的領受的安靜討論,看我是否走得太遠,我對內在生命的表述是否跟那些被認可的奧秘派作者一致,能否解釋得通,因為我相信自己沒有偏離。關於信仰與教義,我曾數百次地聲明我降服於專家們的權威,絲毫沒有爭辯的意思。
但莫城的主教一意孤行,凡事都必須照他的意思,絲毫都不能偏離。我從內心深處感到這位高位神職人員的拒絕,我立刻知道了後果,不再懷疑他許諾了一個定罪的協議。還有什麼比像謝某公爵那樣性格的人在場更自然的呢?他有美德、正直,親手傳遞了一切,人人都知道他所知甚深;況且,他對這事的解釋是那麼感興趣——萬一我錯了,有悖初衷地激發了反對純潔信仰的情感呢?為瞭解除他自己與別人的蒙蔽,他對審查的結果是深切關注的。有什麼比有這樣性格的證人在場更自然呢?如果我講的不同於他素來從我所聽到的,他只會推翻我,免得他自己與別人被欺。在一個安靜的會議中,這不更能顯出我的錯誤嗎?但是開始討論時,結論就已經定了——神不許可有別的可能性。謝某公爵見沙隆的主教默默無言,認為不適合堅持,就引退了——況且,他只是因著善意和我熱切的期盼而來的。
於是,只有我和兩位主教留下來。莫城的主教講了很久,證明所有普通的基督徒都有同樣的恩典。我努力證明事實並非如此,但由於當天的主題只是為了辯正我在一些更有後果的事情上的表述,我沒有堅持這一點,只是想讓他看見,我的領受跟那些被認同的寫內在生命的作者們是一致的。他仍然重復同樣的話:人把那種生命狀態看得太完美了!他故意曲解混淆,讓我的話顯為荒謬,特別是當他看見沙隆的主教被摸到、看見並進入我的話語時。爭辯是徒然的,只能順服,相信他們所說的一切,並以行動完全配合——其實,我的心態一直就是這樣的。放棄自己的判斷,對我毫不為難。
我先前曾以我慣常的單純給莫城的主教寫過一封信,對他說,相信我曾犯過錯誤絲毫都不使我難過。他拿出信來,以一種惡意的方式,當作我在信仰方面有錯誤的宣告,似乎是在他讓我意識到我的錯誤之後,我在嘲弄地聲明:我對這些錯誤毫不在意!在同樣單純的靈里,我在這封信或別的信里曾經說過,我寫的東西無論好壞都同樣地讓我滿足,因為我的指導者會作出判斷,我期待他會改正一切,我是因著順服而寫的,我的錯誤會顯出神所喜悅使用的器皿是何等卑賤。莫城的主教把這封滿了微小、在單純中寫的信當作罪惡。
他反復責備我,說我什麼都不知道。在把我所有的話語都荒謬化之後,他不停地喊叫,對我的無知表示驚詫。我對此一言不答。他控告我的無知,但起碼他應該看出,我聲明我是靠著一種真實的光而寫的,沒有任何東西留在腦子里,我說的是實話。
他把我說過的話,「依賴神是聯合的開始」,看成另一個罪惡。他反復回到這點,努力向我證明,所有有通常信仰而沒有屬靈生命的基督徒都能達到神格化。但你無法回答一個把你打倒的人,他不聽你的話,只是不斷地壓碎你。在此,我失去了記憶,想不起別的話題了。
那個會議沒有解決任何根本問題,只是給了莫城的主教一個優勢,告訴曼特農夫人他已做了應有的檢查,說服我認了錯;現在,他打算讓我去莫城的一個修道院裡住段時間,假以時日讓我改變看法;在那裡,他可以安靜地完成他的計劃。
一開始,當我聽說要這些紳士們審查時,我很喜樂,因為我相信,按著通常的法則,他們三個人一起見我,耶穌基督會在其中掌權。我盼望借此能贏得這個案子,因為我相信主會將真理啓示給他們,讓他們知道我的清白與控告我的人的惡意。但顯然,神願意我受這一切後來的苦,祂給了魔鬼行動的能力,攔阻三位紳士的合一,並在每件事上引進混亂。
由於莫城的主教只在夜間到來,我先有了一次機會在謝某公爵面前,跟沙隆的主教有長時間的充分交談。這位高位神職人員對我非常滿意,甚至說,我不需要改變禱告的方式,應該繼續如此,他會向神禱告,加添給我更多的恩典。在莫城主教的咆哮聲中,他盡力緩和氣氛,軟化打擊。在當時莫城主教一意孤行的情形下,我看見他竭盡善意與公平行事,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寫下我的回答及所講的話,因為莫城的主教因偏見而狂熱,辱罵打擊我,卻聽不進去我的話語。
因心有所願,我後來單獨見了這位高位神職人員一次。那時他已被誤導,但似乎很滿意這次會面。他再三對我說,在他看來,我的禱告與行事方式都沒有任何可改之處,我應該繼續下去,他會求神更多地垂憐我,我應該在退修中,保持隱藏——那時,我已經退修兩年了。我答應了他。
他們認為我應該去見特朗森先生,我就去了艾西。謝某公爵善意地留在場。特朗森先生比別人更嚴格地檢查我。謝某公爵對他說:「你看,她是爽直的。」他答道:「確實如此,我也感覺到了。」這話配得上一個像他這樣偉大的神的僕人,他不僅用頭腦判斷,也用心靈感覺。
然後,我退出了,特朗森先生顯得很滿意,儘管他曾接到一封偽造的毀謗我的信。據說這信來自某個人,而那人否認了此事。

第十六章- 成立審查團 第十八章- 在莫城修道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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