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年1月29日,聖法蘭西斯•德賽爾紀念日前夕,我被關進往見會修道院。我一到就被告知,我不能帶著女兒,也不會有人照顧我,因為我是囚犯,被單獨關押。在極度的虛弱中,這就是我所得到的安慰。
當我們母女倆被迫分開時,我深切地感到撕裂之痛。我請求將她留在同一個修道院裡,我不會見她的。但他們拒絕了,殘酷地對我封鎖一切關於她的消息。我擔心她曝露在外面的世界中,會失去我好不容易才栽培起來的美德,這使我很痛苦。從此,我不得不犧牲女兒,好像她不是我的孩子。
他們選擇聖安托萬郊區的往見會修道院,因為那是他們的親信,在此沒有一個人與我相識。他們知道院長姆姆會全力以赴地執行國王的命令,認為在此我會受到嚴厲的看管。事實果然如此;修女們先入為主,視我為洪水猛獸,對我戒備森嚴。
這個修道院信心純潔,忠心地服事神,當她們相信我是異端時,是不可能恩待我的。她們從全院選出一個看管我的,知道她會嚴厲苦待我。為了使我的十字架完全,這個女孩是必需的。
我進去後,她們問我,在康伯神父被捕之後,誰是我的認罪神甫。我講了他的名字。他是個好人,甚至敬重我,但因我的被捕,恐懼是那麼強有力地抓住了我的朋友們,這位可敬的修士沒有考慮後果,就否認了我,說從未聽過我的認罪,也永不會聽。結果,她們認為查出我說謊,其餘的便無可懷疑了。這讓我驚訝人的軟弱,可憐那位神父。我對他的敬重並不因而減少,但有許多人曾見過我在他的認罪所里,他們可能會成為證人。
我滿足地說:「這樣一個人否認了我!贊美神!」這是神要否認我。人人都說不認識我,別人就編造出無數荒誕不經的故事,控告我各樣的邪惡。
敵人使用那個與我同住的女孩子來折磨我。她窺測每件事,記錄我的每一句話。沒有一件物品到達我手上而不被她全然撕開的。她竭力在話語上抓我的把柄,對待我就像一個異端、虛謊、沒有頭腦的人,為我的禱告和別的千百件事責備我。我若在教會里,她就大聲嘆息,好像我是假冒為善。我領聖餐時,那就更糟,她說她禱告神不要進到我裡面。
簡言之,她對我只有恐怖與憤怒。這女孩是修道院長的親信,幾乎每天都見他,而院長跟慕司神父與行政官是同黨。那女孩因著對他的愛,已經足夠願意服從他了,他還進一步讓她覺得,惡待我是良心的要求——只有神知道她讓我受的苦。
行政官說,我應當按著修道院女院長的見證被審判,而她從未見過我,對我的認識只是通過這個女孩,她則不斷地講我的壞話。由於有偏見在心,在這女孩看來,最單純的話語都是罪惡,敬虔的舉動則是假冒為善。我不能表達她對我憎惡到什麼程度!在整個社區里,她是我唯一能見到的人。我被鎖在一間小房子里,有機會鍛鍊耐心——主不許可我失去這耐心。
當我看見她為了在話語上抓住我,迫切地誘我講話時,我努力看管自己。這使我犯了不忠的罪,受到奇怪的折磨。哦,神啊!對一個簡單像孩子的人,這是怎樣的折磨啊!
我注意措辭,力求準確,但唯一的果效就是錯上加錯!主如此許可,是為了懲罰我,因為我想謹慎自守——我毫無保留地屬於祂,且只屬於祂,我應該對自己無所期盼,好像不存在一樣。所以,我的謹慎非但無用,措辭中的錯誤反而讓我驚訝,通常我是不會犯這些錯誤的。由於己的參與,有些天,我就被丟給自己,伴隨著地獄般的折磨。
在煉獄里的魂與反叛的天使有所不同。在煉獄里的魂承受著難以想象的折磨,是因為她有極大的傾向,要與「無上之好」(神)直接聯合,讓她痛苦的是,被祂排斥,無法像天上的靈那樣享受她的「無上之好」。這就是我魂所處的狀態——她在真實的憤怒與絕望里。我相信,這種狀況若是持續,我會死去的。但我立刻意識到錯誤的來源,自由地棄絕了自己,決定即使這女孩用假報告把我送上斷頭台,我都不再照顧自己了。我停止注意自己,如同停止存在了一樣。這光景漸漸過去,我回到了從前的狀態。
進修道院不久,我做了一個夢。我突然看見天開了,金色的火雨似乎是神的憤怒,在尋找發洩的對象,為自己伸張正義。我與極多的人在一起,他們都開始逃跑、躲避。我則剛好相反,我俯伏在地,對主說:「我的神啊!是我要做你神聖公義的犧牲品,承受你一切的雷擊。」我不是用口講的,而是以祂所知道並理解的方式。立刻,所有的雨,如同火焰狀的金子,噼哩啪啦全都落在我的身上,幾乎使我窒息。我一驚醒來,確信主不願放過我,祂會讓我為「正義的犧牲品」這稱號,付出真實的代價。
我一進修道院,行政官卡隆先生和索邦大學的一位博士來審問我。他們開口就問,我是否跟隨康伯神父?他是否把我從法國帶走、我跟他在一起?這些事是否屬實?我答道,我離開法國時,他不在法國已經十年了,這離「我跟隨他」相去甚遠。
他們問,他是否教導我禱告。我答道:我從幼年就操練禱告,他從未教過我;我是通過慕司神父的信,才認識他的;那是在我離開法國前十年,他在去薩瓦的路上,把信帶給了我。
索邦大學的博士心地純正,從不知欺詐之事(他們不許我跟他私下講話),他大聲說道:沒有理由要求正式的調查。
他們問我,康伯神父是否寫了「簡易祈禱法」那本小書。我答道:不是他,是我在他不在的時候寫的,當時沒有想到會被印刷;格勒諾布爾的一個顧問——我的一位朋友——從我的桌子上把手稿拿去了,覺得它有用,想印出來,他讓我寫個前言,分成章,我就在一個早晨做了這事。
他們見我所說的都開釋康伯神父,就不再問關於他的事情了,開始詢問我的書。他們從未問過有關信心、禱告的事,也沒有提到我的道德。
我立刻親手簽字,做了一個正式聲明,說我從未偏離聖教會的立場,為此,我願意流血捨命;我從未加入任何黨派;我的一生都專職於最正統的宗教情感;我一生都努力降服我的才智,消滅我的意願;若是在我的書中發現任何錯誤的解釋,我已經交出一切,我再一次把它遞交給聖教會的判斷,降服給那些懂教義、有經歷的人;我若回答有關那本小書的疑問,只是出於順服,而不是支持它,因為我只想幫助靈魂,而不是傷害他們。這是第一次審訊。我總共被審訊了四次。
我剛到修道院時,他們告訴女院長,我在那裡只住十天,直到審訊結束。我被禁止跟修道院內外有任何的交流;這不足為怪,目的大概是為了在審訊上,讓我孤立無援。
第二次審訊是關於那本小書。他們問我,是否想在教會里廢除有聲禱告,特別是念珠——指我在一處講到念主禱文的方法,提到「天父」時,我說如此反復思念天父甚於漫不經心地背誦許多次。這並不難回答,因為教導人用心禱告,並不等於摧毀禱告,相反,是為了建立禱告,使它更完全。
就這本書,他們又提了一些疑問,儘管當時對我不成問題,但我的記性很差,甚至不知道他們所問的是否寫在書中。幸而主照祂應許給使徒們的恩典,給了我極好的回答,遠超過我自己可能找到的答案。他們說:「你若在書中解釋得這麼清楚,就不會在這裡了。」我忽然想起,我曾在那章放上他們所認同的腳注,我聲明瞭,但他們不願意記下。
後來,我看見他們只選取書中沒有解釋的段落,略去解釋,斷章取義——如後所見,這是為了尋找迫害我的托辭。我說:解釋就在書里,如有錯誤,不應該讓我負責,我只是一個沒有學問的女人;但博士們認同它,儘管他們與我素不相識,我也沒有徵求他們的意見。此後,他們滿意我的順服,不再為此審訊我,也不再問「雅歌」了。
最後的審訊是關於一封偽造的信。在信中,「我」寫道,我在一些素昧平生的人家組織集會,還有前面提過的那些。他們讀給我聽。由於字體完全陌生,他們說那是備份,原稿保存著,跟我的字體相似。
我請求一閱,但從未見過。我說,我從未寫過這封信,也不認識什麼小兄弟會的人——那是收信人。這封信極其惡毒。有個可敬的小兄弟會神父為了一些修女來看我,有個惡意的迫害者對我說:「那麼,你也見小兄弟會的人了!」慕司神父和那個女人看見他,問我他的姓名,我說不知道;因為不認識他,所以無法告知。於是,他們捏造了一封信,寫給一個小兄弟會的人,稱之為「法蘭西斯」神父;我後來得知那人並不叫這個名字。
他們讓我在10月30日給「法蘭西斯」神父寫了一封信;他似乎住在巴黎的香榭麗捨。「我」寫道:「我的神父,不要到聖母修道院來看我。」這是因為他們觀察到,他沒有來聖母院,也不知此事。信里還寫道,我因被監視,不再舉行集會了。這封信也讓我犯了策劃叛國、搞陰謀集團與集會的罪,還加上:「由於局勢險惡,我就不簽名了。」
他們讀這封信時,我聲明我從未寫過它。其風格足以讓每個見過或收過我的信的人一目瞭然。至於集會,我一直強調,我並不認識那些人。我只認識一個小兄弟會的——他不屬於巴黎教區,是亞眠的糾正者,曾為了某些修女來看我。當時,我沒有想到別的理由,行政官甚至不願意把這些寫下,只讓他們寫道,我說這不是我寫的。
他讀完這封信後,轉向我,說道:「您看,夫人,在寫了這封信之後,把您關進監獄都順理成章。」
我答道:「是的,先生,如果這是我寫的。」
在博士面前,他仍然堅持說,這是我的手筆。但我們的主從不缺乏及時的供應,他們一走到外邊,祂就讓我想起來,那位可敬的神父從九月初就去了艾門斯,我不可能在10月30日給他寫信,好像他是在巴黎;他離開五個禮拜之後,我才住進巴黎聖母院,所以他離開之前,我不可能從那裡給他寫信,談論關於逮捕的話題,請他於10月30日來看我,在某某、某某我並不認識也從未去過的人家——他在艾門斯,這是不可能的!
我寫下這些,給行政官送去,但他很小心地不讓博士看見。我進一步寫道,如果他嫌麻煩,不願核對此事,他應該授權給我的子女監護人,他會甘心效勞的。但結果如何呢?他們不但沒有覈實,反而把我更嚴密地關了起來!我到處被控告、毀譽,他們剝奪了我申辯的權利。他們偽造信件,不讓我證明自己的清白。
審訊後兩個月,我沒有得到一個字;只得到更加嚴酷的待遇——那個姊妹待我比以往更壞了。
迄今,我沒有給大主教和行政官寫過什麼為自己辯護,因為我沒有給人寫信的自由——並不比今天更自由。從那時起直到我所提到的我努力看守自己為止,我沒有任何感覺上的支持,只在喜樂的平安里,承受著眾人一切的惡意。作詩、唱歌是我唯一的娛樂。我雖然被關在牢房裡,魂卻如從前一樣自由,比全地都大——比起我所經歷的浩闊,地似乎只是一粒微塵。我的享受只在神里,超越一切自我的利益,所以「毫無享受」就是我的享受。
復活節前十二天,我去認罪。我偶然舉目,看見一幅畫,我們的主倒在十字架下,還有這話:「看!有何悲痛能像我的悲痛!」這時,我得到非常深刻的印象:十字架會更多地落在我的頭上。
在此之前,我一直有一絲盼望,以為他們會為我伸張正義。但我越無辜,他們就越努力抹殺我的清白,把我關鎖得越發嚴密。於是,我得出結論:他們不是要為我昭雪,而是要定我的罪。後來的事實證明瞭這一點。
行政官隻身來看我,沒有帶博士——儘管審訊時,博士在場。他說:「不要再提那封假信了,那無關緊要。」但從前,他卻說我是因此而被關押的!
我對他說:「什麼?先生,難道這無關緊要嗎?假造一個人的手筆,讓她舉行集會,成為一個叛國者!」
他立刻說:「我們會追查作者。」
我說:「那不是別人;就是書記高泰!」他妻子曾告訴過我,他假造各樣的手筆。行政官清楚地看見我言中了。
然後,他問我寫的聖經注釋在哪裡。我說,出獄後,我會給他——我不願意說已經托付給別人。他說:「如果我們找你要聖經注釋,作同樣的回答。」他提出服事我。但離開時,他非常開心,以為發現了徹底摧毀我的途徑,可以趁慕司神父的心願,讓我終生監禁。儘管這只是一個簡單的對話,他卻寫了一份官方記錄,好像曾經公正地審訊過我。官方記錄上寫道,直到那時,我似乎都是溫順的,但當他們要文章時,我反抗了。我對此一無所知。
由於行政官說那封偽造的信無關緊要,我給他寫了一封措辭強烈的信。我還寫信給大主教——他本人很柔和,若不是受人誤導,他是不會對我如此嚴酷的。大主教沒有回信。
行政官以為找到了摧毀我的辦法,說我反叛,不願意交出文章。在復活節前三、四天,他跟索邦大學的博士來到,帶著官方記錄。關於這記錄,我答道,在我看來,私下交談與審訊是有極大區別的,我覺得沒有義務回答一件只是假設性地問到的事,文章在我的使女手上。他們問我是否願意交出,讓他們隨意處置。我說:「是的。我寫它,只是為了行神的旨意,寫出來後被燒掉或出版,對我都一樣。」博士說,再沒有什麼比這更造就人的了。
原稿不在我手上已經很久了,所以只能給他們文章的抄寫稿。我不知道拿走原稿的人是如何處置的;但我堅定地相信,它們都將在暴風雨中得到保存。至於我,給出之後,就一無所有了,我不知道它們在哪裡——這是事實。
我所囚的修道院女院長問行政官,事情進展如何,我是否會很快得到釋放。他不慎對她說(也許,他如此做是為了開脫自己,因為博士在場):「我的姆姆,對一個百依百順又找不出任何錯誤的人,還能做什麼呢?她會很快得到釋放。」但他們並未為我伸張正義。
大主教聲明對我非常滿意,人們公開談論我的被釋與清白。只有慕司神父憂心忡忡——他們仍在設法突襲我。我越清白,就越有無休止的麻煩。我得到通知說案子進行得很好,我會在復活節獲釋。但在我魂深處,卻有相反的預感。
第四章- 被囚入修道院 第六章- 贏得修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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