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一位修士派人來,請我去見他——他曾做過我的認罪神甫;因為那女人對他講了一些毀謗的話。他告訴了我,還有他在其中所察出的虛謊。其實,我不斷地發現她的虛謊。我立刻告訴康伯神父。他突然蒙光照,好像鱗片從眼睛上掉下來,他不再懷疑這女人的惡行了。他想起她的話語和她裡面的光景,越想越確定。他說在這女人裡面,定然有魔鬼的因素,讓她被視為聖徒。
我一回到家,這女人就來見我。我下令禁止她進門。她想向我要錢,付房租。那天,我病得很厲害,身體腫脹,極度乾渴。使女清楚地告訴她,我病了,已經水腫兩天了,她們很擔憂。
她不顧使女的話,硬要闖進來。那個知道她惡行的使女前來攔阻,告訴她任何人都不能跟我講話。這時,她吵鬧起來,她們耐心地忍受了。
她立刻去見蒲來蒙的院長,造謠說我懷孕了。院長跟我幾乎不相識,卻信了這話,派人來叫我女兒的使女——那是他給我的——告訴她這可怕的毀謗。
她知道這事絕無可能,對他說:「神父,跟誰呢?她非常有德行,而且從不見男人。」他吃了一驚。她把這事告訴了我。
這個壞女人四處散播懷孕的流言,以為我會長時間腫脹,如此別人就會信以為真了。但兩天後,因著一點普通的補藥,腫脹消退,毀謗也就不了了之。另外,他們知道,若是本著毀謗定罪,就必須經由非宗教的世間法官——他們覺得這個交易不划算。
為了把我交到行政官的手中,他們決定在信仰上攻擊我,通過一本名叫「簡易祈禱法」的小書。書上沒有署我的名字,索邦大學的博士們許可用它在里昂教人禱告,也在格勒諾布爾使用此書。我必須先講一下他們的伎倆,再講述自己的經歷。
慕司神父來見我,說在大主教辦公室里有可怕的報告,是反對康伯神父的,說他是異端、莫林諾的朋友。我知道康伯神父跟莫林諾素不相識,告訴慕司神父絕無此事——開始時,我還不能相信慕司神父的詭詐,也不相信他跟那個女人是同伙。我甚至對慕司神父說,我知道他對大主教很有影響力,求他把康伯神父帶去,大主教只要跟康伯神父談過,就不會被蒙蔽了。
慕司神父答應次日就做這事;但他卻成心不做。我告訴他這女人的惡行和她對我所做的事。他冷冷地答道:「她是一個聖徒。」這時,我才發現他們是同謀。我被壓到像大衛一樣說:「若是仇敵逼迫我,我還不驚奇,不料竟是我最親近的人!」 (參詩55:12-13)正是這使毀謗越發難受,整個事件也越發不可理喻。
在認罪時,我見到康伯神父,告訴他慕司神父的話,建議他請求慕司神父帶他去見大主教。於是,他去見慕司神父,慕司答應帶他去,但說不著急,因為報告是針對我的,與他無關。有一個月之久,他跟我們玩翹翹板,對康伯神父就說,報告是針對我的,沒有他的事;對我則說,報告是針對他的,裡面沒有提到我。當我們在一起說到這事時,發現其騙局,不禁困惑了。
康伯神父依然佈道、聽認罪,比以往更受歡迎,這讓他們越發嫉妒惱怒。慕司神父有兩天到鄉下去,因他不在,康伯神父作為長者,做代理院長。我告訴康伯神父,趁此機會,去見大主教。他答道,慕司神父曾吩咐他,在他不在期間不許離開修道院。康伯神父清楚地知道,見大主教是必需的,也許永不再有別的機會了,但他寧願因順命而死——既然院長吩咐他留在修道院裡,他願意如此行。慕司神父如此吩咐,其實只是為了攔阻康伯神父去見大主教,以免暴露實情。
索邦大學的博士畢儒先生曾有兩、三次來見我,他是高蒙修士——一位奇妙聖潔的人——藉著一次探訪的機會帶來的。高蒙修士跟我相識,他年近八旬,一生都在退修中度過,沒有指導人,也沒有講道、聽認罪。慕司神父對畢儒先生非常惱火,因為他的一個認罪人離開他,去見畢儒了——畢儒是一個非常可敬的人。
慕司神父曾對我說過:「我不願意你跟畢儒見面。」我問詢原因,並說我並沒有要見他,是他來看我,而且只有兩、三次,他為人聲譽極高,若是拒之門外,我覺得不合適。他說畢儒曾做過一件錯事,對不起他。我想探知究竟,發現有個認罪人曾捐給慕司神父極多的財物,但發現他太貪婪,就離開他,去了畢儒先生處。我覺得這不足以使我疏遠一個服事過我、於我有恩的人,況且,畢儒是神真正的僕人。
慕司神父親自去行政官辦公室作證,說我跟高蒙先生和畢儒先生舉行集會,他甚至還偵破了一個。這是絕對的謊言!他對別人也講同樣的話,而他們轉述給我,所以我從行政官與別的人均聽到此事。慕司神父還控告我許多別的事。他們不擇手段地攻擊畢儒先生;行政官很高興得到機會,苦待一個對之久懷宿恨的人。
他們開始動員書記——那個惡女人的丈夫——寫信陷害畢儒先生。稍後,行政官收到偽造的信,佯稱來自畢儒先生指導並聽認罪的修道院院長,說畢儒先生的講道、教導有錯誤,給修道院帶來麻煩。要驗證這事並不困難,因為院長不承認寫過這封信。美拉緬夫人是畢儒先生的朋友,她也親自證明此事的虛假。但畢儒先生的正義未得伸張,他們還是讓國王相信他有罪且流放了他。如下文所見,他們濫用國王對宗教的熱忱,借王權謀私慾。
一天,慕司神父來見我說,有可怕的報告,反對康伯神父,這事絕對屬實。他建議我讓康伯神父引退——希望以此讓他顯得有罪,否則很難找到摧毀他的辦法;因為無論是他們自己審判他,還是把他交給修道會長,康伯神父的清白都是顯然的,而別人的邪惡也就昭然若揭了。這讓他們覺得很尷尬。
我對慕司神父說,康伯神父若有罪,他理應受到懲罰(我知道他完全清白,所以講話毫無顧忌),除了耐心等候神的審判外,不能做別的;不過,慕司神父早就應該帶他去見大主教,讓他的清白昭雪。我催促慕司神父,他總是說明天或哪天就帶康伯神父去,然後有事耽誤了,但有許多次,他卻自己去見大主教了。
慕司神父見康伯神父安靜地等著他的厄運,沒有發現他們最後的伎倆——他們以此成功地摧毀了他。最後,慕司神父揭開了面具。
當時我正在教會里,他把我叫回來,要跟我講話。他帶來了康伯神父,當著他的面對我說:「我的妹妹,現在,你必須準備逃跑!有關於你的可咒詛的報告,你被控犯了可怕的罪!」
我不為所動,就像聽了一個荒誕不經的故事一樣,不驚不乍,無關痛癢。我以通常的鎮靜對他說:「我若犯了你所說的罪,任何嚴厲的懲罰都不為過,所以我絕不逃走。我以整個的生命愛神,也願意以死讓別人愛祂,我的一生都特別地奉獻給了神。在此之後,我若用敬虔冒犯祂,我應該作為警戒,受到最嚴厲的懲罰。但我若是清白的,逃跑不是讓人相信我清白的辦法。」他們設計讓我去蒙塔日,計劃用我的逃跑定罪康伯神父。
我毫不動搖,堅定地忍受一切而不逃走。他見無法使我上鈎,遂非常生氣地說:「因為你不聽我的話,我會去通知家人(指我孩子們的監護人),他們會使你服從的。」我告訴他,監護人及其家人對此均一無所知,這會讓他們措手不及的。我請求他讓我跟他們先提一下,起碼我們兩人一起去。他同意次日與我同去。
主不許任何事情逃過我的眼目,祂願意我看見整個的經過,免得被蒙在鼓裡。這不是我對誰懷怨,因為我對我的迫害者從未有過點滴的苦毒。但為了讓我忠實地記錄下來,當我為愛而受一切的苦時,神願意我察知一切,不被蒙蔽。
我一離開,主就立刻啓示我:慕司神父正緊急出發,去對家人信口開河,挑撥他們反對我。我派腳夫去看這懷疑是否屬實,順便弄輛馬車,讓我過去。
但慕司神父已經先去了。當他知道我發現他在那裡時,不禁大怒;回修道院後,把怒氣發洩在可憐的康伯神父身上。慕司神父沒有找到我孩子們的監護人,只見到監護人的妹妹——一個帳戶總管的妻子,她是一個賢德的人。
他告訴她,我被控犯了可怕的罪,必須讓我逃走。
她答道:「什麼?一個像她那樣生活的人會犯罪!如果夫人(指我)犯了你所說的罪,我寧可相信是我犯的。我可以用性命替她擔保。讓她逃跑?逃跑不是小事情,因為她若是無辜的,逃跑就聲明她有罪!」
他說:「必須讓她逃走,這是大主教的意思。」
她問:「逃去哪裡?」
答曰:「蒙塔日。」
這使她起了疑心。她說,必須咨詢她的哥哥,她哥哥會去見大主教。
於是,慕司神父變得局促不安,求他們不要去見大主教;說他比任何人都在意這事,他自己會去的。
他一離開,我就到了。監護人的妹妹告訴了我一切,我對她原原本本地講述了慕司神父對我講過的話。她非常聰明,知道裡面有些蹊蹺。慕司神父回來了,在我們兩人面前支支吾吾,多次自相矛盾。
我孩子們的監護人是議會的顧問。次日,他定了時間,去見大主教,發現慕司神父已經先到了,只是還未被召見。慕司神父看見他,非常不安,面色忽而慘白,忽而通紅。最後,慕司神父跟他搭話,請他不要跟大主教講這事——那不是他的位置,應該由慕司神父自己來做。顧問堅定不移,說他要對大主教講話。
神父見攔不住,就說:「那麼,忘記我妹妹今冬所做的事吧。」——指他自己為我引起的一場誤會。
顧問非常尊嚴地答道:「那些我都忘記了。我只記得一件事:我有責任在這種性質的事上服事她。」
眼見一無所獲,慕司神父請求至少讓他第一個跟大主教講話。這使顧問疑心他行為不正。顧問對他說:「神父,如果大主教先叫你,你就先進去;不然,我就進去。」
慕司神父說:「但是,先生,我會告訴他,您在這裡。」
顧問答道:「我也會告訴他,您在這裡。」
大主教不知道外面發生的爭執,正在這時,叫了顧問。
顧問說,他得到消息,說有反對我的奇怪報告;他認識我很久了,知道我是一個賢德的婦人,他用自己的人格替我擔保;若有任何反對我的,他們應該告訴他,他會為一切負責。
大主教說,他對此一無所知,從未聽人提過我,只是說到一位神父。
這時,顧問告訴他,慕司神父說大主教閣下建議我逃走。
大主教說,沒有這事,他對此聞所未聞!
顧問問他,是否同意叫慕司神父進來,對他說知此事。慕司神父被帶進來,大主教問他從哪裡聽到這事,他本人對此一無所知!
慕司神父拙劣地為自己辯護,說從省督神父那裡聽到的。離開大主教時,他非常生氣,去找康伯神父發洩怒火,說他們應該為他所受的侮辱悔改,他會設法讓他們悔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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