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篇

神聖大愛

神是配得着我們愛祂

1. 神是一切的恩典、一切的美善、一切完全屬靈的寶藏。

2. 神是無比的神、神是永生的神、神是有無比憐憫的神,祂也是永不改變的神。

3. 神是全能的神、神是全智的神、神是為我們安排一切的神,祂也是公義的神。

4. 神是憐憫的神、神是至聖的神、神是美善的神、神是光明的神、神是豐富的神、神是萬有的神,祂實在是充滿了神聖大愛的神,所以世人都要愛祂。

5. 神是無比的神,祂把一切都賜給世人,祂實在是沒有從任何人接受過一點的東西。原來我們一切的東西都是從神來的,但是神卻沒有在我裏面得着甚麼東西:「我的心那!你曾對耶和華說:祢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詩十六2)

6. 神是永生的神、祂是永存的神,永遠都是如此;我們能計算我們生活的年日,但祢卻是無始無終的神:「惟有祢永不改變;祢的年數沒有窮盡。」(詩一○二27)

7. 神是無比偉大的神,也是無所不知的神。當我們在這一個地方活着的時候,就不能同時在另一個地方;但神卻是無所不在:在地上、在海上、在深谷、在我們的身旁,也在我們的裏面:「我往那裏去躲避祢的靈?我往那裏逃、躲避祢的面?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裏;我若在陰間下榻,祢也在那裏。」(詩一三九7-8)

8. 神是永不改變的神,祂是在永遠裏來安排一切,現在是如此,永遠也是如此:「因為我是永不改變的神。」(拉三6另譯)

9. 神是全能的神,若是將人的能力來與祂的能力相比,只算得是極其軟弱和不堪的。

10. 神是全智的神,若是將人的智慧來與祂智慧相比,只算得是無知。

11. 神是安排一切的神,若是將人的先知來與祂的眾先知相比,真是可笑的事。

12. 神是公義的神,若是將人的判斷來與祂的判斷相比,真是有何等的缺點:「主不信靠祂的臣僕,並且指祂的使者為愚昧。」(伯四18)

13. 神是滿有憐憫的神,若是將人的憐憫與祂的憐憫相比,真是有何等的欠缺。

14. 神是至聖的神,若是將人的聖潔來與祂的聖潔相比,真是有何等的不完全:「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路十八19)

15. 神是良善的神,是的,神是何等的良善!若是將人的良善來與祂良善相比,真是何等的醜陋。

16. 神是光明的神,若是將人的光明來與祂光明相比,甚至將太陽的光明來與祂的光明相比,都算得是黑暗。

17. 神是豐富的神,若是將人的財富來與祂的豐富相比,真是何等的貧窮。

18. 神是萬有的神,若是將人的一切豐富來與祂豐富相比,也是等於無有:「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詩三十九5)所以祂實在配得我們專一的來愛祂。阿!神實在是何等配得我們來愛祂!阿!除了愛神以外,就不愛別的,而且他們要永遠專務愛祂,這個愛神的愛,他們實在是蒙福的。

19. 阿!神的愛是何等的豐富,以至於祂自己也不得不以無比的愛來愛我們。這種愛一面是極其需要的,同時也是極其可喜悅的,神的福分原是在於祂自己,我們豈能不愛祂呢?

(1)
法蘭西斯.沙雷(Francis de Sales):他在神的愛裏如同被火焚燒,結果他要打開自己的衣服臥在地上。

(2)
各斯加:他在神的愛裏如同被火焚燒,結果不得不解開自己的衣服,並且用冷水來洗。

(3)
腓利(Philip):他在神的愛裏如同被火焚燒,便好像自己的心擴大了。

法蘭西斯.撒勒爵(Francis Xavier)曾說:「如果我發現在心中有一點虛妄愛的時候,我要立刻把它除去。」

(4)
加大利.拿西拿、大德蘭(Teresa of Avila)、馬太.拿巴西,和其他愛主的人,她們在神的愛裏,以至於魂遊象外。馬太.拿巴西因着自己一心一意地愛神,並不以為滿足,她被神的愛所焚燒,便不住地大聲喊着說:「我愛得實在是受不了」。那麼我們豈能不愛祂呢?

你知道不知道我們為甚麼不愛神呢?因為我們認識祂實在太少了,古聖徒認識神實在比我們認識得更多;因此,我們就要竭力追求更多認識神。

20. 我們要時刻默想祂的豐富和祂的榮美;至少我們要常常全心歸向主,仰望祂,並且要把自己完全交託祂,這樣我們的心也就要被祂的神聖大愛焚燒了。

21. 阿!神的慈愛和謙卑是何等的偉大!祂雖然是無比威嚴的主,祂也許可我們這些受造之物來愛祂,而且為着使我們能愛祂,祂便賜下了這一條甘甜的誡命。

當神在西乃山上給摩西賜下十條誡命的時候,祂首先賜下了愛祂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5)祂吩咐他們要把這條誡命刻在自己的心中:「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申六6)然後,他們要把這些話再火熱地傳給他們的子孫說:「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六7)但願我們也照着神所配得的愛來愛祂;願我們能完全遵行祂這個既可貴又甘甜的誡命。這一條誡命在所有的法律誡命中,這是第一條誡命,也是最大的一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二十二38)惟願我們仍在活着的時候,要時時刻刻都遵行這一條神的誡命。


卷一 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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